7警涉濫用私刑或停職
律師:10被捕示威者需驗傷
【明報專訊】協助香港佔領人士的義務律師周四表示,周三凌晨金鐘龍和道清場行動的被捕人士中,約10人有表面傷痕要驗傷。另外,遭警員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周四將再接受醫生檢驗傷勢。曾健超昨晚獲保釋後稱遭多名警員「暴力襲擊」,會作法律追究;警方指7名涉事警員已被調離前線,考慮將被投訴警員停職,交投訴警察課調查。
協助佔領人士的義務律師代表團發言人楊岳橋在港台節目中表示,已接見30多名示威者,當中約10人要到醫院驗傷,很多都有表面傷痕。他說,有示威者在協助其他被噴中胡椒噴霧的示威者時,有警員上前向他噴胡椒噴霧,將他推跌和用腳踢他,亦有示威者想拾起在地上的眼鏡時,被警員拖行,導致雙膝流血。
楊岳橋稱,如果有人在被警員拘捕過程中招致傷害,可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如果警員使用過份暴力,可以報警,亦可考慮就損傷民事控告警員。
另外,投訴在龍和道遭警員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周四會再接受醫生檢驗傷勢。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擔心曾健超內臟有損傷或骨折。郭家麒又說,同意保安事務委員會盡快開會討論事件,要求警方交代,包括是否由警方高層指令要打人,以及涉及警員的調職安排。
港大法律學者兼監警會委員張達明指出,表面所見有證據顯示警員涉嫌違法,涉及刑事成分,等同一般市民犯法須先啟動刑事調查。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強烈譴責警方行為,認為表面看來已足以調查警員是否蓄意傷害他人身體。
黎棟國﹕按程序公正調查
特首梁振英強調,昨晚佔領者衝出龍和道將交通切斷,警方和特區政府已多次呼籲佔領者不要切斷交通影響香港正常運作。他稱,知道有報道投訴警察打人,特區政府重視這些投訴,並有常設和有效的機制和程序,不偏不倚地處理。保安局長黎棟國稱,警方已發聲明關注有警員對被捕者「使用不當武力」,會按既定程序公正調查及處理。
向警淋液體 抬暗角疑遭毆打
警方昨凌晨在龍和道驅散堵路示威者時,數十名警員在行車隧道推進期間,約於凌晨3時24分,身穿黑色T恤、戴眼罩及口罩的曾健超,一度在中環海濱長廊高處向下方隧道出口的警員淋潑液體,被隧道內警員喝止,隨即有地面警員將他制服抬走。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律師表示,據他所知曾氏向警員淋的液體應為清水。根據無邢s聞及《蘋果日報》上載的影片,曾健超被警方帶走,其雙手被綁上索帶。警方其後以涉嫌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拘捕他。
到凌晨3時32分,警員以頭向下方式抬起曾健超,將他抬至添馬公園近龍和道變電站一處暗角。片段所見,約在凌晨3時33分起,涉事警員將曾健超按在地面,兩名警員在旁邊往外看,其他數名警員疑向曾健超揮拳及踢腳。整個過程歷時4分鐘。
社工曾健超:警暴力襲擊
曾健超先後被帶到中區警署及黃竹坑警校扣留,昨中午前到律敦治醫院驗傷,其間向傳媒稱「全身都很痛」,之後到北角警署,至昨晚近10時許獲保釋離開。
獲釋的曾健超首先多謝傳媒堅守崗位報道,他表示,被捕後在無反抗的情G下,遭多名警員「暴力襲擊」,在警署又再次被襲,會向警方及涉事警員採取法律行動。他之後展示傷勢,可見其左眼、右眼角及右額有多處損傷及瘀痕,胸口及背部有多個圓形、直徑約2厘米的傷痕,頸下有瘀傷;據了解,圓形傷痕或由警棍鑿擊造成(見另稿)。
代表律師陳淑莊稱,曾健超身體暫時未見骨折,他稱曾在警署被掌摑;而曾健超本來不在香港,近日才回港參與佔領。另有多名報稱被打的示威者之後陸續到醫院驗傷。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昨在下午4時記者會上無正面回應事件,只說涉事共有7名便衣警,包括兩名督察及5名員佐級,投訴警察課已接到相關投訴,若有刑事成分,會循刑事方向調查。投訴警察課另成立兩隊「專責特別調查隊」,由一名警司帶領,處理因佔領行動引起的投訴。許鎮德曾在前日記者會上稱警隊辦事「光明磊落」,記者昨問及警員涉嫌在暗角毆打被捕者是否「光明磊落」,他強調警方執法有透明度。
警方發言人隨後補充,投訴課要進一步調查才確定片段中警員身分,若有足夠資料確認,會考慮停止有關人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