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7%交易收錯錢 2/3多收
八成「刪除價」一月內未作實際售價
【明報專訊】超市不時收錯錢,顧客被迫每次仔細查單。消委會於6至7月時到15間超市購買252項貨品,結果有7%收錯錢,當中三分之二屬收多錢,分別多收4.2%至90%,最高多收9.1元。消委會另調查3間超市的12項熱門貨品,在特價標示外,超市會標示被斜線劃去的「刪除價」,易被理解為原價,但消委會調查發現八成「刪除價」在一個月內未曾用作實際售價。消委會指出,若超市未於合理期間以「刪除價」銷售貨品,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今年1至9月接獲167宗超市投訴,按年上升8.4%。該會於6至7月時到15個超市零售點進行21次交易,購買252項貨品,發現18項標價與實收價格不同,其中12項收多4.2%至90%。
長期不收「刪除價」或違例
另外,消委會7月時於3家超市調查12項熱門貨,發現「刪除價」較「特價」貴6%至90.7%,平均貴41.6%,但其中一間超市,在一個月內均未以「刪除價」銷售上述12種貨品。其餘兩個銷售點亦只有1至8天使用「刪除價」出售該貨品。另外,其中5種貨品,3家超市在一個月都從未使用「刪除價」(見表)。
消委會指消費者會以為「刪除價」是原價,如超市未曾於合理期間內以「刪除價」銷售貨品,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過,該條例沒列明以原價售賣的合理時間,但英國及丹麥法例均列明,展示減價標示的時間,不可超過該貨品最近期連續以特價售賣的時間,確保減價為真確。
惠康百佳未回應「刪除價」
AEON回覆本報,該店「刪除價」是原價。對於會否超過一個月不使用原價,發言人稱優惠推廣期可能超過一個月,故維持使用特價。惠康及百佳未有針對「刪除價」作回應,其中惠康稱,有詳細營運指引,確保檟格標示準確及清晰,並提醒員工遵從。百佳則指出,價格標示有清晰程序及指引,並要求分店嚴格遵守。
海關表示,接獲消費者委員會的報告後,已即時派員跟進,若發現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會即時適當執法。
海關亦指出,法例並無條文規限貨品的商品說明用字或標示方式,惟商戶應確保價格屬真實,以免誤導消費者。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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