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出獄結新歡 棄親子撫養權
[2014.09.21] 發表
【明報專訊】2005年8月25日,賢仔繼母孔敏儀在前男友曾可威協助下買兇斬賢仔雙手,後來被判入獄12年,在扣除假期後,孔去年8月25日刑滿出獄,當天巧合地,正是案發8周年。當年案件審訊期間,孔稱因懷疑丈夫有外遇,疏忽自己的親生兒子嘉豪,遂將不滿發泄在繼子賢仔身上。協助賢仔的區議員陳琬琛說,從賢仔父親口中得悉,孔敏儀出獄後便與賢仔父親辦理離婚手續,並且表明放棄嘉豪的撫養權。
以有男友為由 拒與親子同住
嘉豪仍在襁褓的時候,孔便開始服刑,母子的親子時間每個月只有兩次,而且都在監獄中進行。至6歲,嘉豪開始從婆婆口中和網上資料得悉母親的過去。與賢仔關係親密的嘉豪亦慢慢疏遠母親,現在即使放假時在婆婆家中遇見母親,也視對方如陌路人般不瞅不睬。現居於院舍的嘉豪說,母親出獄後與婆婆同住,但她以有男朋友為由,不想與他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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