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住300呎公屋 常衝突 盼調遷
【明報專訊】買兇斬人事件後,房署為賢仔和祖母安排搬到慈雲山的公屋。約300方呎的單位內,現時住了6個人,除上述兩人外,還包括賢仔的父親、伯父、伯娘以及伯父的兒子。另外賢子的弟弟嘉豪周末會回家短住,令單位更見擠迫。賢仔與伯父一家因此常有衝突,為避免關係惡化,賢仔希望能夠申請分戶,與祖母搬走。
常無H睡 被迫通宵蒲網吧
案發前賢仔與父親、繼母孔敏儀及弟弟嘉豪同住沙田,而祖母與伯父則住在梨木樹h。案發當日,祖母接賢仔回自己家住照顧,豈料途中賢仔捱斬。事發後,賢仔不願回到昔日的沙田住所,也不願重回案發現場。
賢仔與伯父一家現住在慈雲山公屋,兩房一廳,賢仔、嘉豪、祖母和父親共住一房,父與弟睡上格H,祖母睡下格,賢仔有時會伏在電腦^上睡,待清晨祖母睡醒後才到祖母的H上睡,有時則會到網吧通宵流連。
曾因戶籍問題與伯娘爭執
伯父與祖母擁有該單位的戶籍,約一年前,伯娘要求將自己和兒子加入單位戶籍,賢仔曾因此與她爭執。賢仔說,其中一次,伯娘氣憤時更言「用10萬元找人斬斷你(賢仔)雙腳」。賢仔說當時覺得伯娘很「陰毒」,後來知道她只是說說而已。但為了避免再發生類似衝突,他已透過區議員向房署申請分戶調遷,並獲房署回覆指會考慮恩恤安置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