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涉誹謗 陳茂波被指諉過妻子
妻疑女兒同學作弊校董包庇 電郵家長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被指3年前在5封電郵及一份文件中誹謗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及指盧兩名當時在該校就讀的龍鳳胎子女在考試中作弊,案件昨日在高院開審。原訴一方指出,許以夫婦名義發出涉誹謗的電郵,並抄送予陳於立法會的電郵地址,陳卻將責任推卸予妻子作為抗辯,被大律師形容為「BMW(與寶馬汽車同名)」,即「blame my wife(歸咎我妻)」,批評陳茂波魯莽地以其「偉大」的立法會議員身分摧珥黺D一方的聲譽。
案件昨在高院由陪審團審理,審期15天。3名原訴人為商人盧光漢及其龍鳳胎子女盧冠中、盧亮臻,昨由資深大律師韋浩德代表。兩名被告陳茂波及許步明,則由資深大律師鮑永年代表。
原訴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韋浩德在開案陳辭說,事發於2011年11月至12月,當時17歲的盧冠中及盧亮臻在漢基就讀第13班,二人父親盧光漢為校董會成員。現年20歲的盧冠中及盧亮臻正在美國史丹福大學讀書,兩人將出庭作供。其中,曾為領袖生的「星級學生」盧冠中曾申請入讀哈佛大學。
原訴:傷痛及心碎事件
至於首被告陳茂波當時是立法會(會計界)議員,其女兒事發時亦在該校就讀第13班,陳現為發展局長。涉案電郵於2011年12月1日至6日發出,大部分由次被告許步明以夫婦名義發出,部分電郵亦抄送陳的電郵地址。
韋浩德表示,這是發生在原訴身上一件非常傷痛及令人心碎的事件,名聲需要一生的努力去建立,但只要5分鐘便可以被摧牷C2011年12月1日,許步明向家教會前主席發出題為「領袖生作弊」的電郵,指聽聞盧冠中及其龍鳳胎胞妹在考試作弊(見圖),但二人因父親盧光漢的校董身分而僥倖逃脫,毋須承擔後果,許及陳認為做法不妥,由於他們一直關注漢基的形象,希望家教會及校長盡快處理事件。許後來又指盧冠中在前一年亦試過被5名學生舉報懷疑作弊,當時他亦無後果,翌年並當上領袖生。
校長曾向許稱作弊指控不成立
兩日後即12月3日,中學部校長安澤廷(Justin Alexander)致電許步明,指早於11月已就涉嫌作弊事件調查。11月24日有4名學生投訴,懷疑盧冠中及盧亮臻在經濟科考試中作弊。翌日在教師查問下,二人否認作弊,經過數名教師調查後,認為作弊指控不成立(no case to answer)。
惟韋浩德指出,即使安澤廷已向許步明解釋,指作弊指控不成立,許仍先後於12月4日及6日向其他家長發電郵,再提及盧冠中及盧亮臻被同學懷疑作弊的事件;又指聽得出安澤廷在言談間認為有需要就事件作出嚴厲的紀律懲處。但韋浩德說,安澤廷稍後會出庭作供,說明他並沒有這樣的意思。
韋浩德又反駁陳茂波將責任推卸予妻子的抗辯理由,指即使有關電郵並非由陳茂波發出,但有理由相信他同意以其「偉大」的立法會議員身分,嚴重破壞兩名學生及其父親的名聲,足以證明他有份參與,並直斥陳氏夫婦的做法是「聲譽刺殺」(Assassination of reputation)。
許電郵家長 自稱立會議員妻子
許於12月6日向另一名素未謀面、任職律師的家長Teresa Ko(譯音)發電郵,自我介紹為立法會議員陳茂波的妻子,並在電郵重提作弊事件,希望對方能給她一些意見。韋浩德指出,許特別提及丈夫是立法會議員,若丈夫是小販或肉^檔東主,許根本不會提出,證明她希望利用丈夫的影響力。
另外,案件昨在抽選陪審員期間,有3名抽中的市民均以英語水平不佳為由要求豁免,另有一名市民指已訂了機票,4人均獲法官批准豁免,最後選出7名「全女班」陪審團,代表原訴一方的韋浩德笑稱很高興看到全女班陪審團。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3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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