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蠔村民﹕政府60年代採沙狴
【明報專訊】大嶼山大蠔河谷土地被政府劃作具特殊科學價值的保育區(SSSI),嚴禁發展,引起村民不滿,批評政府剝奪復耕權利。本報日前報道,1980年代高空圖顯示大蠔河口的紅樹林已生長茂盛,多年未見復耕[象,大蠔河村民代表昨接受查詢時回應,從1960年代的高空圖可見有農田,是昔日政府在附近採沙,才令農田後來慢慢被紅樹林侵入。他強調政府的生態土地保育政策無補償機制,是單方面限制發展,對擁有地權者不公平。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憂慮事件敲響警號,因政府無向受保育影響的土地業主作補償的問題一直不獲正視,其他受保育影響的私人地主也可能有樣學樣,先破壞具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他指政府曾考慮用鄉郊保育基金,以官民合作方式發展與保育大蠔等生態地,但終未能成事。
環團憂地主紛仿效狴芮A地
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和一班大蠔原居民早前不滿紅樹林地被劃入保育區,派推土機剷珙齙薵L。規劃署正調查事件,並曾派員嘗試進入受破壞位置調查,但因入口被封無法進入。大蠔河谷村民代表林先生稱,無收過規劃署通知要進入調查。
不滿保育政策無賠償機制
就為何出售大量河谷土地予發展商後,現又批評政府規劃丁屋地不足,林先生解釋,整個河谷約有39公頃土地,村民將出售七成土地,另保留三成,約佔10公頃以便為下一代建丁屋。他稱,村民出售私人土地是合法行為,不應受到批評,而賣地收入主要用來重建村屋。他批評大蠔河劃入保育區後,距河帶30米便不能建丁屋,令村民失了預算,部分在河邊留地的村民更大受影響。
本報統計被珙齙薵L周邊共3公頃土地業權,發現九成保育區及其周邊土地已售予多間私人公司,林先生回應,是統計業權界線方法不同及應否計入由村民持有的泥灘地面積所致,他早前「修整」紅樹林的界線則屬於村民所屬範圍。
林強調,大蠔河自1960年代已有農田,不過昔日政府在附近採沙,令淤泥}向河邊,破壞環境,紅樹林愈生愈大,所以1980年代已不見農田,土地由農地變泥灘而休耕,但他認為政府也不應借保育為名奪去村民復耕權,而現在保育政策無補償機制,即「焗死我]」,「如果將耕種用途畀我,已經心滿意足,已經收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