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槍殺案被告認鎖定警員行兇
(紐賓士域省蒙克頓11日加新社電)蒙克頓市(Moncton)3騎警槍殺案﹐24歲被告布爾克(Justin Bourque,圖)承認﹐他在今年6月鎖定警察﹐用半自動槍犯案。在該案中﹐還有兩名騎警受傷。
根據法庭的協定事實聲明書﹐槍擊案在6月4日晚上7時18分和8時13分之間發生﹐布爾克使用點308口徑溫徹斯特(Winchester)半自動來福槍。
布爾克上周五在蒙克頓出庭﹐承認3項一級謀殺、兩項企圖謀殺控罪。
根據加新社手上的文件﹐布爾克明白﹐在量刑聆訊中﹐他和檢察官可能說出更多事實。
法官史密斯(David Smith)上周五在法庭上說﹐被告承認3項一級謀殺﹐控方要求法庭判處連續3個終身監禁刑期﹐那就是說﹐布爾克服刑75年﹐才有資格申請假釋。
事實聲明書顯示﹐布爾克意圖殺死3名警員﹐「他的行動經過策劃?深思熟慮」。它又指出﹐布爾克有意殺害另外兩名警員﹐「因為他知道﹐他們是警員」。
法庭文件顯示﹐殉職騎警熱沃當(Fabrice Gevaudan)胸部中兩槍﹐傷重不治﹔騎警羅斯(Dave Ross)頭部中槍﹔拉爾謝(Douglas Larche)頭部中彈。
布爾克犯案後﹐警方展開30小時大搜捕行動﹐69,000人口的蒙克頓市幾乎停頓。
被告患抑鬱症狂妄症被逐
布爾克接受精神評估前﹐他的父親維克特布爾克(Victor Bourque)提交兩頁宣誓書﹐指布爾克在槍擊案前數天大罵當權者。他說﹐他的兒子本來在蒙克頓與父母和6名兄弟姐妹同住﹐後來購買槍械﹐被逐出外﹐患上抑鬱症和狂妄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