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新瓶舊酒
全國116收容所續執令
【明報專訊】公安部近日首次公布了全國共有116個收容教育所。公安部同時表示,目前國家並沒有廢止收容教育制度,公安機關還在執行。
近年來,內地時有評論質疑收容教育制度被地方公安機關濫用,淪為變相打擊拆遷維權者、上訪者等群體,而相關案例時有出現;今年5月,曾有學者和律師聯名呼籲廢止這項涉「未審先判」的制度。
未審先判 可拘留兩年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7月22日,公安部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回覆該報查詢時,並沒有明確116個收容教育所的具體名稱和分佈。申請信息公開的大成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趙運睆晼A將繼續提交公開收容教育所具體信息的申請。據悉,中國大陸31個省市區中,26個設有收容教育所。
收容教育是勞動教養制度廢除之後,內地公安機關仍保留一項未經法庭審判即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權力。這項已有30年歷史的制度,原本針對賣淫嫖娼人士的行政處罰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為6個月到兩年。
百人聯署促廢收容教育
5月4日,共有包括法學家、律師和婦女權利工作者在內的108人,聯署建議信寄往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廢止有關收容教育的法律規定。該建議信指出,收容教育由公安機關決定和執行,沒有檢察院和法院的介入,與《憲法》精神相違背,且違反了《立法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上位法,建議廢止有關收容教育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