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簽公屋租契虛報妻在生判罰款
[2014.07.31] 發表
【明報專訊】七旬翁在公屋租契上虛報已去世的妻子仍在生,昨承認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罰款3000元。裁判官一度質疑控方就同一事件控被告以兩罪,控方最後同意撤銷其中一項。
控方案情稱,被告梁國強(79歲)去年7月29日獲批公屋,在簽租契時虛報妻子仍在生,並假冒妻子簽署。他原被控「向房屋委員會作出虛假陳述」及「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兩罪,但裁判官質疑控方就同一事件檢控兩次導致不公,控方終撤銷前者。
辯方求情稱,被告結婚逾50年。去年2月妻子在睡夢中去世,被告遭受嚴重心理打擊,曾暈倒及中風。被告兩子昨日亦有到庭,承認不應讓父親獨自處理公屋事務。被告現仍居於該公屋,房署稍後將決定是否要被告換屋或搬出。
【案件編號:KTCC35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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