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拒借錢還債 青年認放火燒屋
【明報專訊】無業青年因母親拒借4000元還債,一怒之下趁母親離家,以煙蒂點燃雜物企圖燒屋向母親報復。青年昨承認罔顧危害生命而縱火及高空擲物兩罪,法官指其行為可致嚴重後果,斥「呢個後生仔儮D德觀鶱銕蛂v,判囚2年8個月。
控方透露,被告劉遙(24歲)曾有兩次高空擲物案底,均是與母親爭執後犯案,其中一次扔書落獲輕判緩刑,另一次他盛怒下拳打玻璃令碎片掉落街,被判囚1個月,出獄數個月後干犯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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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則指被告因一時「諗歪驉v犯案,事後因感後悔而自首。被告於單親家庭長大,案發後母親已搬往澳洲,被告的單位則被房署收回,他出獄後將無家可歸。
案發於今年1月12日,被告在樂富h樂翠樓寓所與母親口角,其母其後離家,被告為了報復,把家中鐵梯、書本及塑膠書架擲落街,又用煙蒂點燃放於客廳的帆布袋及母親房內一塊布,其後離家。不久保安員收到高空擲物投訴巡察,並發現被告單位冒煙,遂報警,消防員到場將火救熄,同日被告向警方自首,警誡下稱因母親拒絕借他4000元還債而犯案。
【案件編號:DCCC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