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樹可能被重罰勿亂認罪 控方建議業主找律師研究
於人村斬樹案押後一個月再審
【明報專訊】萬錦於人村(Unionville)一名華裔屋主將物業範圍內的大樹斬下,被控違反萬錦市樹木保護附例,檢控官在庭上建議業主,不要忽然認罪,因為罰款可能很重,她應找律師商量,業主接納建議申請延期審訊獲准。
答辯人(即房屋業主)Jialing Wu昨日到庭,透過廣東話傳譯答辯。她按照檢控官本迪克(Chris Bendick)建議,要求延後審訊一個月,以研究控方理據和取得法律意見,獲法官批准。案件將於下月9日在烈治文山的省級法院繼續審理。
涉案房屋位於Gainsville Avenue 51號(原本號碼為47號),在7號公路(Highway 7)和緬因街交界附近(Main Street Unionville)。房屋處於小路盡頭,另一邊則是公園。插在門前的告示牌顯示,業主正申請豁免多項附例規管,包括增加房屋覆蓋率(lot coverage)和房屋高度,及減少前院面積。
業主早前斬下物業範圍內3棵大樹,引起附近居民不滿,市府其後控告業主違反樹木保護附例(Tree Preservation By-Law)和道路佔用附例(Road Occupancy By-Law)。
於人村納稅人協會(Unionville Ratepayers Association)主席蕭振華稱,雖然業主一家是新移民,斬樹卻非不熟悉附例所致,「初時我以為他們對這些附例不是很熟,但據我理解,原來他們有人在後面幫手,他們可能發覺斬樹的罰款不是很重,想盡快改建房屋,用來自住或轉售。」
該房屋的業主Jialing Wu是一名年輕女子,但蕭振華透露,做決定的都是女子的父親。
根據現有樹木保護附例,業主若遭裁定違例,每棵樹的罰款500至10萬元。納稅人協會正推動當局提高罰則,避免違例業主只需繳交少量罰款,卻能從房屋轉售獲取巨大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