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搭巴士須繫安全帶 新登記車須安裝
【明報專訊】巴士乘客要留意,政府正式提出修訂《道路交通條例》,將現行強制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法定要求延伸至巴士、校巴等,明年1月25日實施後,若所乘車輛裝有安全帶便要佩戴,否則面臨最高5000元罰款及3個月監禁。另外,當局亦規管司機車頭不能放置超過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每部尺寸限對角長不超過19厘米(約7.5吋),違者罰款增至675元,以防的士司機多開程式瀏覽接單。
運輸及物流局昨向立法會提交《道路交通條例》修例草案,涉及多項規定,法案下周三(10日)將在立法會首讀。
現行法例強制私家車、的士及公共小巴的司機和所有乘客佩戴安全帶,局方昨提交修例的文件提出擴至所有車種,包括要求所有校巴、專營巴士和私家小巴於明年1月25日起的新登記車輛須安裝安全帶,而乘客如乘坐配有安全帶的座位時必須佩戴,違者或面臨最高5000元罰款及監禁3個月。
舊校巴安裝期限延至2028
當局對現有沒安全帶的校巴保留一定彈性,指明安裝生效日期為2028年12月31日,形容是平衡保障年幼學童需要和業界營運,預期屆時市場上僅餘下少於5%學生服務車輛未安裝安全帶或保護式座椅,料符合標準的車輛能滿足學生需要。
車頭電話禁逾兩部 定額罰675
修例亦有涉及司機。現時不少搵食車司機為方便使用不同平台接客,在車頭放置多部電話。修例草案提出規管司機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平板電腦及手提電腦,限放兩部,違者定額罰款由原來的450元增加至675元,屏幕對角限制則放寬1厘米至19厘米。文件提及,以私家車、的士和輕型貨車為例,在儀表盤放置少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的司機分別佔100%、84%及99%,又稱有關尺寸可涵蓋當局近期調研中本港市場的所有流動電訊裝置。
業界憂續有違規 遇查收起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副主任梁達壯支持限制車頭手機數量為兩部,一部接單、一部導航通訊已足夠,形容可將危險減到最低。但他亦認為,難避免司機違規擺「電話陣」,警方檢查時可藏起電話,強調當局要思考應對方案。他亦建議平台優化派單系統,在司機接單後屏蔽新的訂單直至該程完成,強調這樣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