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爭執遭室友毆傷 學生入稟獲賠千元
【明報專訊】兩名合租一單位的學生因小事爭執,其中一人聲稱遭毆傷後搬走,並入稟卑詩民事審裁處(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BC CRT)向對方追討5000元,最終獲賠約1000元。
兩名涉事學生在聆訊期間以DM和MT稱呼。DM首先提出訴訟,他在庭上表示,在一次爭吵中被MT毆打,事後他就搬離出租單位,並要求MT賠償跟是次傷人相關的5000元費用。MT則否認毆打DM,反指DM在租約屆滿前自願搬走,並認為DM無權追討賠償。
CTR的判詞顯示,該對室友於2023年6月24日凌晨1時開始發生爭執,起因是存放在廚房的單車。DM試圖移開其中一部單車,但MT突然推了他一下,並要求DM不要碰他的東西。
DM試圖再次移動單車,但被推到窗邊。DM在庭上稱,MT除了以手肘攻擊其後腦勺,還以腳踢令他倒地,當他試圖站起來時,MT就抓住其夾克的帽子,讓他的臉部撞向桌角,導致其眼睛上方受損。DM聲稱,他把MT撞到樓梯旁邊一道牆上前,伸手到口袋用手機錄下是次爭執經過,而在他開始錄影時,MT把DM的頭箍住,當MT發現正在錄影就鬆開手。
CTR檢查有關視頻,確實看到DM左眼周圍有血,廚房地上也有血漬。視頻其餘部分顯示雙方就事件爭吵,CTR指,MT指摘DM首先動粗。MT對DM所說事發經過一概否認,並指DM自己跌倒,頭部撞向櫃上。警方報告未被提供作為呈堂證供。MT還聲稱DM當時醉酒,但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鑑於MT承認曾推撞DM,CTR裁定他應為有關行為負責,並要求他賠償500元湯藥費,連同375元經濟賠償以及堂費合共994.02元,被告必須在判決後30天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