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會助置業 富戶最快下期居屋受惠 資助屋銷售研推新安排 富戶新租金明年10月生效
【明報專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日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富戶」日後須交2.5倍、3.5倍或4.5倍租金,屬4.5倍租金的租戶繳交4年後須遷出;新額外租金水平於今年10月申報周期起實施,首批富戶2026年10月1日起須按新水平繳租,4.5倍租金租戶最快2029年10月1日起須遷出。房委會同時推出3招鼓勵富戶向上流動,其中包括研究在資助出售單位銷售計劃推出新安排,協助富戶「更大機會」購入心儀單位,最快下期居屋實施。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向富戶分派多一個抽籤號碼,相比提供單位配額或優先揀樓安排會較公平。
小組昨日通過新安排,今年10月申報期起,富戶日後須繳付更多額外租金,按入息超額水平須付2.5倍、3.5倍或4.5倍租金,估計受影響租戶約4萬戶,佔整體公屋戶約5%,其中約3.5萬戶須付2.5倍租金(見表)。
料影響4萬戶 年租多15億
政府消息解釋,新額外租金增幅按「能者多付」原則考慮,令富戶租金佔收入平均百分比,由過去約6%至7%升至11%,高於一般租戶的約10%。房委會預計每年多收約15.3億元租金,但強調非為增加收入,而是要確保公屋資源妥善運用。
富戶自願遷 獲保4年綠表資格
身兼房委會主席的房屋局長何永賢昨在社交媒體發文,強調要讓公帑更合理地運用在仍需扶助的基層。她稱,入息達限額4倍但不高於5倍的富戶,在社會「已是相對有能力一群」,新安排下當租戶在兩個申報周期(即4年)入息水平均達限額4倍但不多於5倍,便須遷出。她認為措施可讓有能力的富戶騰出公屋單位,同時有4年供他們做好上流準備。
何又稱,今次推出3招「組合拳」,包括下期居屋綠表和白表比例由4:6改為5:5;讓富戶(不論租金水平)自願遷出後保留4年綠表資格;同時研究在「資助出售單位銷售計劃」推出新安排,增加置業機會,詳情於下期居屋推出時公布並實施。
置業收樓前准續租原有單位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昨於會後向記者表示,小組亦通過理順富戶政策安排,租戶如已簽署買賣合約,購買私人住宅物業或個別成員以白表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房委會將容許他們繼續租住原有單位,直至簽訂轉讓契據後才交回單位或刪除戶籍,等候收樓期間要按富戶政策申報周期適時申報。另外,申報表亦將由要求一個家庭共同申報,改成各家庭成員各自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黃又表示,房委會未考慮直接降低遷出門檻,是考慮到租住市場,因預計簡樸房措施或令市面可租用的細單位減少。
翻查資料,房委會2003年起無限期停建及停售居屋,曾為富戶提供居屋優先揀樓資格,以鼓勵交回單位,及後取消;2018年綠置居推出時,曾有意見建議為公屋富戶提供優先揀樓機會,房委會並未採納。
議員倡富戶獲多一抽籤號碼
立法會議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梁文廣認為,若從政策一致性考慮,向公屋富戶提供多一個攪珠抽籤號碼相對較公平,倘予優先揀樓資格,恐對其他綠表申請者不公。被問到會否跟隨房委會新安排,房協昨日回應查詢稱,房協會在檢討自身富戶政策時參考,目前首要是盡快將自身富戶政策的涵蓋範圍擴至轄下所有約3萬個屋h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