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漢玩具槍劫銀行 揭同手法搶劫未遂
【明報專訊】七旬新加坡籍老翁2022年在油麻地一間銀行打劫,於紙條寫上「不合作,我們開槍」字句,更一度亮出懷疑手槍,劫走1.4萬元。警方拘捕被告後,發現該案兩年前被告曾以同一招數企圖在太子萬寧犯案。男子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搶劫及搶劫兩罪,辯方求情稱涉案槍狀物件無法使用,冀法庭量刑時考慮銀行已起回部分財物以及案發時被告經濟拮据和其健康因素。法官押後至今日判刑。
同手法劫萬寧 職員罵走被告
新加坡籍被告梁厚誠(現年75歲)承認案情指,2020年7月1日晚上近8時,被告向太子金都中心萬寧分店收銀職員丟下紙條,寫有「打劫!要命就交錢出來,快,否則用電油燒死你」,隨後拿出打火機和裝有透明液體的玻璃瓶。職員不為所動,斥責被告要求離開和阻止他靠近櫃^。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但一直未能鎖定被告,被告遺留下的紙張亦未發現指模。
案情續指,2022年4月14日下午3時半,被告向油麻地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分行櫃^遞上寫有「打劫!我們有槍,快把錢放進袋堙A不合作,我們開槍」的紙條,職員從特殊裝置取出有標記的鈔票,自動觸發警報通知經理,經理再匯報給上級,報警處理。
其間被告曾以槍狀物指向職員,遞上一個袋,以性命威脅不要數錢。職員將共1.4萬元現金放入袋中,被告之後離開現場。
被告隨後被捕,被發現另涉前述萬寧企圖搶劫案,警誡下表示從寓所帶走玩具槍,穿風衣,戴帽、太陽眼鏡和口罩犯案,事後乘巴士、港鐵和的士回家。被告承認以1000元買袋、100元增值和7500元交租,從新聞得知劫去總數1.4萬元。至於萬寧企圖劫案,被告稱當日是自己的交租期限。
【案件編號:HCCC 1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