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會錯意餵錯飯 明愛病翁鯁死 「平時膳食」誤當正常餐 關注組織:幾難想像出錯
【明報專訊】明愛醫院發生「餵錯餐」事故,有吞嚥困難75歲男病人上月底因肚脹及便秘入院,起初需禁食,醫生周一(3日)評估其情G好轉,可吃流質食物,給予「DAT(diet as tolerated)」指示,即病人可進食平時膳食,惟護士誤以為病人可吃正常餐,另一學護按指示餵食期間病人鯁喉,急救無效身亡。院方初步認為醫護溝通出現問題,醫管局已成立根源調查委員會,並向家屬致歉。有病人組織形容錯誤「幾難想像」,關注相關指示是否可更清晰,亦有護士質疑涉事護士未有評估病人情G導致失誤(見另稿)。
院方致歉稱溝通問題 交死因裁判官
醫管局昨日多次向家屬及公眾致歉,稱涉事護士及學護現時休假。該局已提醒前線醫護交接病人資料及臨H資訊時要交代清楚,另已將個案呈交死因裁判官。局方成立根源調查委員會跟進事件,8周內完成報告並提出改善建議,由港島東聯網臨H服務統籌(內科)劉家獻任主席。
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關慧敏稱,該病人患有高血壓及認知障礙,去年在院舍已吃免冶餐,上月起轉食糊餐,上月28日因肚脹及未能大便入院,入院初期要禁食,本月2日情G好轉,經評估認為可吃流質食物。翌日醫生評估其情G有改善,在牌板指示「DAT」,即「病人可以食番平時食開麰鼓哄v。
4年年資護士誤解 學護按指示餵食
一名年資約4年的註冊護士錯誤理解醫生指示,當日為病人安排正常餐,包括飯、肉片和切碎的菜。五年級護士學生按指示餵食(見表),病人3分鐘後咳嗽,學護立即停止並向醫護團隊匯報。病人其後呼吸及心臟停頓,醫護立即急救。
至於急救過程,關慧敏說醫護先用喉管吸走病人口腔內異物及分泌物,同時給予病人氧氣、以面罩協助呼吸,並施心外壓,之後為其插喉協助呼吸,發現喉嚨有食物殘渣,用鉗子夾走。她又稱病人曾恢復心跳,惟情G持續不理想,當天下午1時半離世。
被問到醫生當時有否列明病人要進食的餐單,關慧敏說,醫生巡房時護士亦會在旁,醫護會討論病人治療計劃,膳食亦是當中要考慮的項目,強調今次屬個別例子,會透過根源調查委員會報告考慮如何完善。九龍西醫院聯網總監羅振邦表示,「DAT」一詞已沿用多時,認為不是指令本身有問題,而是同事如何理解。
醫生:指示沿用多時 理解方式關鍵
關慧敏說,學護進行臨H工作時,均由護士團隊提供支援,學護收到指示後餵食病人,過程中亦有觀察其咀嚼及吞嚥情G,形容事件屬不幸。
議員促交代人手 憂學護指引不夠
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凱欣認為,事件反映醫護就「DAT」指令的溝通及理解或存在誤差,認為醫管局應檢視「DAT」指引是否應有更清楚的演繹,例如直接註明應安排軟餐或流食。她關注護士嚴重不足,憂人手不足或未能給予學護足夠指引及照顧病人,根源調整委員會應清楚交代當時人手情G。
林志釉關注指示可否更清晰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認為,事件非常不理想,形容錯誤「幾難想像」,又關注「DAT」指示是會令人誤解,是否需要更清晰指示。他關注對學護的監督及指導,稱學護經驗淺,分配工作時應給予足夠清晰指引。
林志釉說,從目前掌握的資料,未看到涉事護士及學護有嚴重犯錯,醫生給予的「DAT」指令有可能令人理解為正常餐,認為或不構成刑事罪責,但兩人明顯存在「duty of care(照顧責任)」的疏忽,家屬可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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