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新議案 禁省議員兼任市議員學委
【明報專訊】卑詩新民主黨(BC NDP)省議員昨日提交議案,建議立法規定省議員必須專注省議會工作,不可再兼任地方政府或學校局的其他民選議席,該提議將禁止省議員收兩份人工。
省議員羅奇福德(Darlene Rotchford)建議立下《擔任公職資格法案》(Eligibility to Hold Public Office Act)。她指卑詩省民所選出的代表,應只聚焦在其省級責任上,不可收取兩份薪金,也需平衡其在多級政府中的職務衝突,「作為一名省議員,並不是一份兼職工作,而兼任多個民選角色,最終會虧待我們服務的人民。」她提到,她當選省議員後選擇辭去其於市政府的職務,原因是她明白需要全心全意盡責當省議員。
2名省議員兼任其他民選職位
卑詩去年10月舉行省選後,一共有13名新當選的省議員於多個城市的地方政府兼任,其中11人已辭去其他民選公職,6人屬卑詩新民主黨,5人為卑詩保守黨。另外兩名卑詩保守黨省議員范波特(Misty Van Popta)及諾伊費爾德(Korky Neufeld)已公布他們會保留市議員或學校局職位。
有指,范波特當省議員一年可得11.9萬元,另兼任蘭里城鎮市議員可得7萬元,總金額近19萬元,比省政府一名廳長還要多。
至於省議員諾伊費爾德,他亦為阿博斯福校區的學務委員,因而可另得逾3萬元薪金,兩職位一年薪酬逾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