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違規將「準備費」併入車價 審裁處下令退還買家兼付堂費
【明報專訊】卑詩省一名男子不滿購買二手車時被車行額外收取一筆1900元再另計稅的「準備費」(preparation fee),入稟民事審裁處獲勝訴。
根據卑詩民事審裁處(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BC CRT)的判詞,原告人馬利克(Ashish Malik)於2023年9月光顧車行Pioneer Garage Limited(該車行也以Driveco Motors的名字營業),購買一部二手的本田多用途越野車(SUV)Pilot。
馬利克指他支付的車價比約定的價錢高出2166.88元,因此要求車行退還差額。
裁判官里弗斯(Deanna Rivers)在判詞中指出,原告人馬利克指Driveco向其徵收一筆事前沒有披露的「準備費」,而與訟方車行則稱,其網站已列明1899元另加稅款的額外費用,並已向馬利克說明這筆費用,該筆費用亦已包含在買賣協議中。
根據判詞,雙方對Driveco網站列出的涉事SUV售價為44,888元,「另加稅款和牌費」沒有爭議。不過,庭上審查的買賣協議顯示,該車售價為46,787元,兩者相差1899元。裁判官指馬利克表明從未得悉有關「準備費」,他根據廣告得悉該車的售價,並相信該車行會完成有關文件工作。
Driveco向審裁處稱該公司「總是提前口頭說明所有價格和費用」,但判詞表示,沒有證據表明該車行在馬利克一案中有這樣做。
查「免責聲明」鏈接方見「準備費」
裁判官里弗斯查閱了該車行網站上同款SUV的廣告,發現在「主廣告」中未有列明「準備費」一項,只在另一網頁中提及,需點擊標「車輛免責聲明」的鏈接才能看到有關資料。
里弗斯認為此舉不足以讓潛在買家留意到有關收費。對於廣告網頁上列出額外的牌費和稅項,消費者有理由相信該些是標價之外的唯一額外費用。
此外,里弗斯指免責聲明是一種可用於免除法律責任的辯護聲明,對民眾而言,沒有理由會在免責聲明頁面上尋找有關額外費用的信息。
里弗斯同時發現,無論是汽車介紹單張還是涉事Pilot車窗上貼紙照片,都不能證明車行已說明或宣傳過有關費用。本省法律訂明「二手車銷售的具體資料介紹規定」,買賣協議必須包括「車輛的實際售價及其他任何費用的詳細清單」。
里弗斯指該車行沒有將車輛「準備費」列為獨立項目,而將它計入車價中,不符合《汽車經銷商法規定》(Motor Dealer Act Regulation)的規定。
再者,車行單方面更改車價,既沒有得到馬利克同意,亦沒有向馬利克提出有關修改。
審裁處勒令Driveco給馬利克退還有關費用和相關稅金,同時還要代馬利克繳付125元審裁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