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點對點:晚期照顧 病人話事
【明報專訊】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下稱《條例》)讓成年晚期病人在生命最後階段有尊嚴地自主走完人生旅程。政府稱法例標誌着提供契機讓病人、家屬,以至整個社會認識及討論預設照顧計劃,強調會加強生死教育。
預設醫療指示Q&A
Q:什麼是維持生命治療?
A:維生治療指對維持某人生命屬必要的醫治。按醫管局臨牀倫理委員會,除人工餵食外,維生治療還包括心肺復蘇術、人工輔助呼吸、輸血等。部分維生治療是創傷性的,例如心肺復蘇法可能導致病人肋骨斷裂,以及為病人「插喉」或導致氣管不適,甚至引發肺炎。
Q:為何要訂立《條例》?
A:此前在普通法下預設醫療指示同具法律約束力,但執行時遇到實際困難和法律問題,例如醫生顧慮病人於臨終階段或會改變主意而帶來潛在責任問題、醫生和家屬爭議指示是否有效、《消防條例》下輔助醫療人員不論病人有否指示仍須「復蘇或維持病人生命」等。
《條例》把預設醫療指示編纂為成文法則,除釐清法律責任,保障醫護人員,同時會修訂《消防條例》和《精神健康條例》,以消除急救人員的法律障礙。
Q:預設醫療指示等同安樂死?
A:安樂死指用人工方法主動結束病人生命,在香港屬違法。不給予∕放棄無效的維生治療不等於安樂死。在晚期病情中,醫療科技雖能延命,惟疾病不能逆轉,此時的照顧焦點在於舒適安詳的臨終過程。
預設醫療指示
(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
醫院管理局數據顯示,自2013年起愈來愈多港人簽署預設醫療指示(見圖),反映病人、家屬和醫護專業人員對此愈加接受。預設醫療指示是俗稱的「平安三寶」之一,另兩寶為持久授權書和遺囑(俗稱「平安紙」)。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講師、美國死亡教育及輔導學會認可死亡學院士馮廣榮2024年12月在《明報》撰文,點出大眾對預設醫療指示認知率甚低,建議政府動員社區團體(如18區關愛隊)宣傳,利用其社區網絡接觸有需要市民,提供更多資訊和服務。
團結香港基金團隊指出,現行教育局《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對生死問題探討不足,建議將生死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並融合哲學、宗教等元素,提升學生對生命議題的理解和準備。
晚期照顧
(End-of-life Care)
醫管局將「末期病人」定義為患有嚴重、持續惡化及不可逆轉疾病的病人,且對針對病源的治療毫無反應,預期壽命短暫,僅剩數日、數周或數月。晚期照顧一般指為疾病進入較晚期、將近離世的病人提供紓緩治療及照顧,提升病人直至臨終一刻的生活質素,並促進病人家屬在親人病重期間以至離世後的福祉。
紓緩治療 (Palliative Care)
紓緩治療包括但不限於晚期照顧。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紓緩治療旨在改善患有危疾重症病人的生活質素,並支援其家屬或照顧者。紓緩治療以團隊模式支援病人直至離世,可與治療並行,病患初期可減少不必要住院,提升生活質素,末期則提供晚期照顧。
基督教靈實協會靈實司務道寧養院紓緩醫學科專科醫生陳煒嬋解釋,紓緩治療由醫生、護士、醫務社工、臨牀心理學家、物理治療師等組成跨專業團隊,為病人及家屬提供身心靈、社交等方面的支援和治療,包括施藥減輕病人痛楚、情緒輔導等。
香港1982年起開展紓緩治療服務(過往與「善終∕寧養服務」互換使用),主要由醫管局提供。2022/23年度共有逾6.45萬人次使用康復及紓緩治療日間服務。此外,目前有私營療養院及不少社福機構提供安寧照顧及社區支援服務。
預設照顧計劃
(Advance Care Planning)
預設照顧計劃是綜合紓緩治療及晚期照顧不可或缺的一環,指患有嚴重疾病者在仍有決定能力時,與家屬和醫護人員商討未來的治療選擇和照顧計劃,其中包括訂立拒絕接受維生治療的「預設醫療指示」及「在居處離世」,即可在家中、安老院或養護院等較熟悉的環境安然離世,不一定要在醫院。醫管局2019年推出《預設照顧計劃指引》。
不過,賽馬會安寧頌2023年7月訪問1506名港人,有88.3%表示從未聽過預設照顧計劃,聽過簡單解釋後,當中逾三分之二稱打算在晚期病患時設立;76.8%認為自己是晚期治療的最終決策者。就預設醫療指示,75.3%受訪者稱未聽過,經解釋後當中七成人表示願意訂立,另60.7%支持家人訂立。不傾向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的受訪者中,44.5%認為「麻煩」,32.7%認為沒即時需要、26%認為沒法律效力、24%稱認識不足。
■知識增益
死亡質量指數 港排第9
《經濟學人》智庫(EIU)受連氏基金會委託調查,根據善終及醫療環境、人力資源、醫療護理的可負擔程度和公眾參與5個因素排出「死亡質素指數」(Quality of Death Index),2021年調查顯示,香港在81個國家∕地區中排名第9,整體得分88.4。
■模擬試題
(1)根據資料圖表,描述有關「在醫管局作出的預設醫療指示數目」趨勢。(2分)
(2)根據資料及就你所知,指出和解釋本港預設醫療指示立法後,仍可能面對哪些挑戰?(4分)
(3)承上題,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提出應對上述挑戰的建議。(4分)
■參考答案
顧問教師:陳志華
(1)根據資料圖表,在醫管局作出的預設醫療指示數目呈上升趨勢。資料顯示,2013年預設醫療指示數目只有325宗,然而數字逐年上升,至2017年已過千宗,至1395宗,5年間上升逾300%,至2022年更達1455宗,約10年之間變化很大,2013至2022年升幅達348%。可見,在醫管局作出的預設醫療指示更普及,數目呈上升趨勢。
(2)公眾認知不足
根據資料,即使本港預設醫療指示立法,仍可能面對公眾認知程度不足的挑戰。
資料提及,根據賽馬會安寧頌的調查,75.3%受訪者稱未聽過預設醫療指示,即使經解釋後,不傾向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的受訪者中有24%表示原因是認識不足。雖然預設醫療指示經過立法程序及傳媒報道,但公眾仍可能不太了解相關指示的內容及實際運作,有礙他們本身或為家人訂立指示的意願。政府及醫療界仍可能面對不少市民對醫療指示認知不足的挑戰。
法律風險及資源分配
其次,本港就預設醫療指示立法,醫療界可能面對法律風險管理及資源分配的挑戰。
就我所知,即使病人已訂立預設醫療指示,但部分病人家屬或出於宗教或情感原因,可能未必同意執行相關指示,與醫護發生爭執,甚至可能訴諸法律。醫院及醫護人員未必具備相關法律知識及資源,應付因應預設醫療指示實行後可能出現的難題,如內部系統需具相關資源共享指示等,因此醫療界可能面對法律風險管理及資源分配的挑戰。
(3)加強公眾教育(圖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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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學公民 第1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