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Mark Simon動用數百萬「不需批准」
【明報專訊】辯方昨日完成就黎智英與從犯證人陳梓華的6次見面提問,開始問及陳梓華與黎助手Mark Simon之間的金錢來往。黎供稱會把款項存放Simon的銀行戶口,Simon不用經他批准,便可動用數百萬元。對於陳梓華早前稱曾獲黎智英轉讓離岸公司作「獎勵」,黎說此事並非他的主意,亦不屬獎勵。
認「同意」離岸公司轉讓陳
稱Simon「出於好意」決定
根據辯方在庭上展示文件,2019年8月2日Mark Simon向陳梓華匯款3萬元。黎智英供稱,他肯定該3萬元不屬於Simon,而是「我的錢」,並說Simon轉帳該筆款項前不用尋求他批准。法官杜麗冰關注Simon可自行決定花費多少錢?黎說「通常幾百萬都不需要我的批准」,自言信任Simon。
另一方面陳梓華早前供稱,黎2020年1月向他轉贈離岸公司「LACOCK」作獎勵。黎稱,他同意把上述公司轉讓陳,但此事並非他的主意,亦不屬獎勵,指當時Mark Simon因應陳無法開銀行戶口做生意,才出於好意轉讓。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