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不勝任者退出制度 國資委囑年底前行動
【明報專訊】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王宏志昨(27日)表示,國有企業要進一步深化市場化經營機制改革,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要在「更廣」、「更深」上下功夫;到2025年,國企必須普遍推行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
國資委昨在北京召開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2024年第三次專題推進會,王宏志部署工作時還表示,要防止只有制度、沒有動作,深化提升行動實施以來尚未開展該項工作的企業,原則上都要在年底前真正行動起來。
同時要防止簡單以調整退出比例劃線、搞「一刀切」,要真正體現強激勵、硬約束。
中通社報道,所謂末等調整,是指在企業管理人員考核中,對於考核結果處於末位的管理人員進行的崗位調整或績效改進措施;而不勝任退出,是對於經過調整後仍不勝任崗位的管理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王宏志明確表示,要清晰界定「退出」標準,用好績效考核結果,不能用違法違紀、到齡退休、主動離職等替代業績考核不合格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