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短租新例 租期不超90天 下月8日起實施
【明報專訊】因應卑詩省府限制短租的法例,溫哥華市議會通過修訂短租定義,由出租不多於30天改為不多於90天,新措施預計於下月8日實施。
溫市議會完成公聽會程序後,周二晚通過新版短期出租政策。
根據溫市府發表聲明表示,目前出租房屋為30天至90天的單位,現時持有長期出租牌照,新例實施後,出租單位在90天以下的該類持牌房東,需申請短期出租牌照,並需滿足所有相關條件。
另一方法是,將單位的租賃期延長,在90天以上,此情況可繼續使用長租牌照。
溫市府的聲明說,為了加強執法,市府還會要求省府修訂《溫哥華憲章》(Vancouver Charter),允許以掛號信件或電郵方式發出告票。
在溫市可作短期出租,包括透過如Airbnb或Vrbo等平台放租的單位,在新例實施後為出租日數不超過90日的整間房屋,或者房屋的一間房。此外,只有自住物業才可作為短租,第二套間或後巷屋不可用作短租用途;居住在單位內的人必須申請相關牌照。
溫市提到,在明年初,所有短期出租屋經營者均要在省府的登記處註冊,以加強資料共享及合規監控等工作。
為支持出租單位的合規性,市府已將申請與獲得長期租賃許可證的程序簡化。
自本年9月12日起,民眾可在網上完成該申請、並獲長期租賃許可證,新的數碼程序取代提交實體申請表的規定,藉此增強溝通,並容許申請人更容易查閱其申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