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校內外偷拍裙底 小學教師囚16月 藏照1500張涵學生等109人 官斥嚴重違反誠信
【明報專訊】已婚小學男教師涉2022年在旺角偷拍女途人裙底「斷正」,及後再被揭發於2021至2022年在全港多處偷拍同事及小學生等人裙底,因而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等18罪。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其中13項控罪,被判囚16個月。法官稱被告承認的控罪涉及283張照片及10名受害人,包括其學生,批評他嚴重違反誠信。
被告梁榮燊(36歲)被控5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13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昨承認其中13項控罪,其餘5項存檔法庭。庭上提到,本案涉及約1500張疑似裙底照,涵蓋109名受害人;被告承認的控罪則涉283張照片和10名受害人。
求情稱工作壓力大 官拒納
法官嚴舜儀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因工作壓力大而犯案,且在事發後第一時間認罪,反映有悔意;惟嚴官指出,被告每次翻看相關照片,都會傷害事主及其家人,案中兩名受害人為被告學生,批評被告行為嚴重違反誠信。嚴官續謂,被告因壓力犯案只屬本案背景,非減刑理由,最終判囚16個月。
犯案地點涵教室商場港鐵站
案情顯示,被告曾在o魚涌及天水圍的學校任教師。2022年7月20日,警員在港鐵旺角站便衣巡邏,發現被告尾隨事主X進入T.O.P商場,然後在扶手電梯把手機放在X裙下約5秒,警員遂截查被告,在其手機發現X的臀部照片。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都係工作壓力大,所以先影個女仔裙底」;警方其後發現被告手機另藏多張裙底照片。
根據案情,被告犯案地點涵蓋教室、商場及港鐵站等,例如他曾在天水圍某學校電腦室教授小四電腦課時,以手機偷拍女童臀部;此外,被告於2021年8月到太空館擔任活動嘉賓講者期間,拍下一名事主及太空館女職員的裙底照片。
【案件編號:DCCC 8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