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9.14
    星期六

在7-Eleven停車場被路坑絆倒 女子受傷無法工作 獲賠90萬
預期後年春季再進行手術才能回歸正常生活

[2024.09.14] 發表

【明報專訊】卑詩省一女子於2018年在一間7-Eleven的停車場被一路坑絆倒,導致身體受傷無法返回原工作,日前法院作出裁決,要便利店賠償該婦女誤工費、身體傷害費以及未來收入損失等合計90.7萬元。

7-Eleven(圖)否認要承擔責任,表示女子湯米在停車場被絆倒,是因為她把車停在大路坑區域,而且大路坑並非深到成為安全隱患。

本案法官伯克(Emily Burke)表示,湯米的證據很清楚,她在一個她沒有見過的大路坑中絆倒並扭傷了腳踝,並指出湯米的「證詞在交叉盤問中沒有被動搖」。7-Eleven如果要證明自己並非疏忽,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其擁有「合理的財產檢查和維護系統,並證明事故發生時正在遵守該系統」。

7-Eleven資產保護專家作證說,公司的每位員工都必須參加線上安全課程並完成一份包含5個問題的調查問卷,其中有「滑倒、絆倒和跌倒,外部危險」內容。然而法官發現,該公司並未對未完成課程的員工有任何後果。

在事故發生前,湯米在一間苗圃種植公司工作,其工作形式需要使用體力,包括提取、種植和收集20到50磅重的樹種。事故發生後,湯米被送往附近醫院治療,受傷腳踝被打上石膏不能行動,後來幾周穿上醫療充氣靴(air boot)能勉強移動。然而當湯米脫掉充氣靴時,腳踝依然腫脹,無法回到正常生活。

2018年底聖誕節期間湯米又經歷一次摔倒,由於體重過胖,她在自家樓梯旁滑倒,當她試圖站起來時發現受傷的腳踝依然軟弱無力,而且開始疼痛,走路困難。

2021年她遭遇一次車禍,在冰滑路上駕車失控,汽車掉進了路邊溝裏。湯米作證說,兩起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她腳踝受傷後長期不能活動導致體重增加身體發胖,「駕車時我的肚子頂着方向盤,導致胃疝氣發生,疼痛難忍,不能集中注意力駕駛。後來我為此做了手術,2023 年又做了另一個治療卵巢囊腫的手術,所有這些都是因為腳踝受害導致我身體發胖健康下降造成的」。

直到2022年底湯米才找到一份簡單工作,這期間她失去了社交生活,並有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她預期要到2026年春季進行另一個手術後才可能徹底治癒,回歸正常生活。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1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