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限用手機新規 由各校區自定
【明報專訊】卑詩學校今年開學會引入限制校內使用手機的規例,而實際制規條由各校區制訂,如溫哥華及列治文校區的小學全時禁用手機。
禁用手機的條例亦需包括豁免情況,例如可用作教學用途,以及對有需要學生,如殘障學童使用。監察健康狀況的器材也該獲准使用。
限制使用手機等個人電子器材的規例由各校區制訂,以溫哥華校區為例,其督學上月向家長發電郵有關新例,提醒溫市小學全時間禁用手機,而中學生則可在小息和午餐時使用。
另一大校區素里,交由教師決定可否在課室內使用;然而期望小學生在上學任何時間,未經許可下都不要用手機。
素里校區規條亦訂明,實施安全措施上鎖學校和火警等演習期間都避免使用個人電子器材,以免造成影響。
列治文校區的規定為小學生在上學日不應用手機。至於中學生,在學習上課時段不應使用;在洗手間或更衣室內,學生也不可使用。
本那比校區以海報宣傳,指小學生或可帶手機回校,但必須收藏起來,在未經批准下也不得使用。中學生在上課時不可以用,但下課後小息時可以。
卑詩教師聯會(BCTF)就限制手機規例指出,目前多個校區已一段時期定有使用手機相關政策,該規限應由各校區自行處理,因為各區,甚至各個班房的需要都不同,部分教師會喜歡選用手機為教學工具,但其他可能認為會使人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