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熱搜:港認可調解員須持續進修 按年更新資格
【明報專訊】隨茪j灣區商貿往來頻繁,不少香港居民在內地生活或做生意,難免遇上商業糾紛,若決定在深圳前海法院處理,只要當事人願意調解,便可由法院將個案轉介予合作的3間香港調解機構跟進。與前海法院就跨境商事調解合作的香港調解會表示,香港法例無明確規定調解員資格要求,目前由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下稱調評會)制定調解員資歷認可標準和培訓規定。
現有2200綜合調解員 來自各行業
香港調解會解釋,調評會是2012年成立的非法定資歷認可組織,要獲得可處理商事調解的「綜合調解員」認可資格,須完成不少於40小時的調評會認可綜合調解訓練課程,並通過兩宗模擬調解個案考試。申請人須具備最少3年全職工作經驗,可來自各行各業,目前本港有約2200多名認可的「綜合調解員」,認可調解員還須持續進修,按年度更新資格。
至於本港調解員要具備什麼資格才能處理內地法院轉介的案件,香港調解會稱,目前前海法院未設調解員資歷認可,獲轉介案件的香港調解機構可就實際情G為調解員背景資歷設立要求。就香港調解會而言,負責處理案件的調解員要具備調評會認可資歷,香港調解會亦正編製認可調解員名單處理前海法院轉介的案件,務求招攬具相當經驗的香港調解員。
另外,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組成的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先後在2021年底及今年3月制定了《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及《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細則》,藉以統一大灣區調解員資歷評審標準,並由三地按各自細則執行本地評審工作,以形成統一的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去年亦發布港澳調解員名冊,聘請120名港澳調解員共同參與解決跨境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