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阻警司酒駕被咬傷 督察:未即講實情憂報復
【明報專訊】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非禮醉酒女下屬,翌月飯局後又襲擊下屬,案件昨在區院續審。有份出席飯局的男督察供稱,他在阻止被告駕車途中,遭被告斥「你幫辦謕Q」,其後被告又將他的手指拉入口用力咬,他感覺「一陣好強烈翵賮h」,回過神來「鮮血不斷流緊出薄v。督察指事件「對我嚚釋趙u係好大」,事後被診斷患上創傷後壓力症(PTSD)。
被告陸振中(43歲)被控於2022年6月22至23日三度非禮女子X,同年7月15日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涉及X、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蔡文浩昨續作供,指7月15日他和同袍在粉嶺牽晴間停車場力勸被告勿駕車,其間X上車,被告曾喝令眾人「你走!」隨即右轉逆線行駛。
指警司斥「你幫辦謕Q」 睹揮打女事主
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蔡隨車輛追前。蔡稱他認為被告不能控制車輛,為了救X,「電光火石」間決定追上,在車停下時打開車門讓X下車,「雖然我只係一個雷粒(督察),我有責任保護X」。蔡形容當下情G「非常之危險」,但X在車內更危險,「所以當刻我冇諗咁多」。
蔡稱當時走到座駕旁,語帶緊張地說「阿sir,你警司謘A你飲鱁s仲隅恣H」被告回應「X你老母,關你X事呀?你幫辦謕Q!」此時X再度上車,「喊晒口」、神情恐懼地勸被告「阿sir,你唔好隅扇捸v,遭被告揮打,X發出慘叫聲。蔡指他其後嘗試伸手拔掉車匙,被告更激動,用右手捉茈L左手,再用左手擊中他嘴唇,並將其右手指拉入口中用力咬,蔡感覺強烈刺痛。
憂警司濫權「玩死我」 初虛稱車門夾傷
蔡形容當下很緊張、很焦慮,致電一名警署警長通知「我畀我警司咬傷驉A佢發緊酒癲」,請求支援,亦有途人報警,其後救護員和警員分別到場。蔡無即時向警員交代案發經過,「我一時三刻唔知點處理」,便編造理由說遭車門夾傷,因懼怕指證被告會遭報復,而被告是憲委級警務人員,「佢會唔會濫用佢屩嬝v,對我前途作出影響」甚或「玩死我」。
患PTSD 不敢覆被告信息
蔡在現場包紮傷口後離開,途中傷口不斷滲血,遂到急症室求醫並縫了3針。蔡事後又多次就醫,包括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心理科醫生,他現時手部間中有刺痛感,仍需定期見警察心理服務科,紓緩抑鬱焦慮,被診斷患上創傷後壓力症。案發翌日被告發信息向蔡致歉,蔡自言完全不敢回覆,不知被告對襲擊事件的看法,「好恐懼搵呢個人」。
【案件編號:DCCC 1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