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維護教師懲戒權 追究辱師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前日發布,提出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支持教師積極管教;學校和有關部門要保障教師履行教育職責;依法懲處侮辱、誹謗、惡意炒作教師等言行,構成犯罪的,追究刑責。
新華社昨刊出北京師範大學教授蔣安麗的文章提到,在中西部一些高中調研時了解到,一些學生對老師缺乏應有的尊敬,導致教師在日常教育和管理中處於「弱勢地位」,部分老師時常有一種「無力感」。
文章指出,有老師說,相關管理規範初衷是保護學生權益,但在實踐中,有時會被部分學生當作博弈武器。一旦出現問題,輿論往往更偏向學生。有老師說,學生在課堂對老師的批評反應激烈,個別還會給老師扣帽子、貼標籤。
不少老師表示,因害怕引發更大紛爭,只能忍耐,結果陷入被動與弱勢位置,成為「隱形的弱者」。文章最後表示,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政府、學校、家長和學生四方共同努力,重塑教育生態。其次,要汲取傳統文化中「尊師重教」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