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玩具槍劫金舖自首 官酌情判囚7年9月
【明報專訊】男保安涉於去年5月持氣槍及槌到觀塘一金舖行劫,搶走一隻價值約5700元的金手鐲,同日到警署自首。男保安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案情指被告為償還賭債而行劫,涉案金鐲共典當了3000元,而涉案氣槍是太太於「奇趣天地」買給兒子的禮物。暫委法官李頌然判刑表示,本案行劫時間短,被告以玩具槍行事、無牽涉槍戰,及後在短時間內懸崖勒馬自首,判囚7年9個月。
為還債犯案 官指非求情理由
被告陳金斌(48歲)被控於2023年5月12日,在觀塘物華街地下一商舖搶劫店主郭英銘,劫去一隻結婚金手鐲。被告求情稱當時無意圖傷害任何人,希望能盡快出獄,盡快協助家人。
武力有限 量刑起點12年
李官接納被告在電光火石間把槍指向職員,惟被告進入金舖行劫,為金錢犯案並非求情理由。考慮到被告以玩具槍犯案,牽涉的武力有限,案情較同類型案件輕,李官以監禁12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並酌情減刑後判囚7年9個月。
承認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約1時半,被告手持氣槍及槌子,跑進珠寶店並大叫「唔好郁,打劫」,及後以槌擊打玻璃陳列櫃。女職員隨即啟動警鐘,店舖東主走近被告。其間被告曾用手槍指向東主的頭部,被告背包則在轉身離開時遭東主扯下。經檢查後,店舖損失一隻價值5741元的金手鐲,並花費1萬元維修受損的玻璃櫃。
警方其後在裕民坊附近的垃圾桶內搜出一支黑色軟氣槍,彈匣內有8枚軟氣槍彈。被告同日晚上到牛頭角警署自首,警誡下稱「我欠賭債一時諗唔開,咪去觀塘打劫黧〞玂E打算用謠棤禳v。錄影會面中,被告承認因賭波而欠債11萬元,案發前曾到店舖察看環境,犯案後感到後悔,並因遺留了載有保安證的背包而自首。經檢驗後,涉案氣槍能發射6毫米口徑的塑膠彈珠,槍口能量可達至超過兩焦耳的可能非常低。
【案件編號:HCCC 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