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警署藏毒 保釋再犯還押小欖
【明報專訊】 34歲休班警涉嫌今年7月在葵涌警署內被搜出小量可卡因及咪達唑侖(俗稱「藍精靈」)後,他翌月在警方保釋期間涉嫌再次管有咪達唑侖,被控兩項「藏毒」罪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覃有方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9月6日以待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
被告報稱公務員 官索精神報告
被告方嘉偉(34歲,報稱公務員)現已停職。控方申請為被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並反對被告保釋,要求被告還押以索取相關報告,惟辯方提出保釋申請,指被告希望在外等待報告。裁判官聽罷雙方陳辭後拒絕被告保釋申請,下令還押。
控罪指,被告方嘉偉於2024年7月16日在葵涌警署13樓,管有一張20元港幣折疊成小包內含可卡因的微量固體及2粒藥丸含0.02克咪達唑侖,以及管有第I部毒藥,即4粒含有佐匹克隆的藥片及1個煙彈內含1.8克含尼古丁的液體。
被告另被控於2024年8月18日,在東涌逸東h雍逸樓外管有危險藥物,即咪達唑侖。
【案件編號:STCC33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