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襲擊醉駕「出事」 稱遭非禮女警:終脫魔爪
【明報專訊】警隊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三度在殘廁非禮女下屬,其後又醉酒駕駛和襲擊該女下屬和兩名男下屬。陸否認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7罪,昨續在區院受審,女事主供稱她遭非禮後,被告接載她上下班,她不敢拒絕,憂被告「會濫用佢屩嬝v」。其中一天被告向她表白,表示「難得大家走埋一齊,係一種緣分」;至後來被告「出魖ヾv,她才逃離對方的「魔爪」。
女事主X為警務人員,她昨提到2022年6月22日至翌日3次非禮發生後,她的時任男友建議她辭職,X不想,二人有分歧,同年7月中旬分手。7月3日X通知被告陸振中(43歲)她病癒可復工,被告表示翌日早上會接X上班,又茼o不要過問原因,X不敢拒絕,「因為佢高級過我」,害怕被告濫用職權。
指被告車內表白
事主回應:阿sir你有老婆
X確認7月4日至8日及14日,被告均有送她上班,其中一些日子被告另接她下班。5日被告載X到龍尾灘,其後突然在觀景台搭她膊頭,X問「阿sir你做乜啊?」,被告無作聲,X借故離開。翌日被告在車內向X表白,X回應「阿sir你有老婆鍐{」,被告卻說「你都有男朋友啦」,稱二人走在一起是緣分。X不懂如何反應,「佢個觀念好錯」。
同月8日,X自覺受夠被告滋擾,到他辦公室茈L與自己保持距離,提及其主修電腦的男友知道她手機信號定位和電話密碼,被告說「你部電話唔乾淨,或遭人入侵」。13日,X^上放了一個公文袋,內有一部小米電話,被告承認是他放置,但不打算收回,稱若X不用新電話雙方就不能聯絡。被告翌日再質問她,X視為命令,不敢不用。
怕被告濫用職權無上報
X無上報事件,擔憂被告「恃住佢係上級,鬗u作上對我不利」,更憂母親得知會擔心和難受,「所以到呢一刻我都冇同媽媽講過」。7月15日被告干犯襲擊和危駕等罪,X形容「我就逃離鼳\幭]爪」。當日晚上X、被告、督察蔡文浩與賴文顯等人出席晚宴,歡送即將調職的總督察黃燦熊,被告10時許貌似喝醉,步履不穩。
X、蔡和賴陪被告離開,但被告拒絕登上蔡的私家車,堅持自行駕駛。X一路尾隨欲阻止,其後被告登上其私家車,X用身阻擋車門並嘗試拔掉車匙,遭被告推開跌倒,她跑到前座乘客位,被告在車門仍打開下突然向前駕駛,X在被告停車後下車。
指聚會後被告醉酒兩人遇襲傷
X補充,蔡和賴追前一同阻止被告,被告再度開車駛至停車場出口,她再嘗試拔車匙時,被告捉茼o的右膊、右腰,X大叫「好痛」。其後她與賴再上車,被告突倒車到停車場出口,黃燦熊和一些警署警長加入勸阻。X看到蔡的手和嘴唇流血,自己則有瘀傷,救護車和軍裝警員先後到場。被告翌日連續致電X,X在第7次來電接聽,被告問及她和蔡的傷勢。
X在控方主問的尾聲確認2022年2至3月,沙頭角分區曾因違紀行為遭內部調查,她本人無受譴責或處分。X重申從無同意被告性侵她,承認報警非她本意,直至7月下旬一名女警司與她會面時問起非禮事件,X原本否認,但警司追問下她「忍唔住喊鬙X薄v交代過程,警司再通報上級。X今將接受辯方盤問。
【案件編號:DCCC 1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