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木箱養狗 愛協指水足有遮蔭不算犯法
【明報專訊】元朗白沙村一餐廳近日被發現將兩隻唐狗放養於木箱,愛護動物協會督察及警方到場後未有行動,受網民質疑。愛協昨回覆本報稱,從福利角度,狗住木箱絕對不適當,但現行法例下「殘酷對待動物」需證明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如中暑[象、欠缺食水等,愛協及警方早前巡視未發現相關情G,環境有遮蔭且食水供應乾淨程度「可接受」。
動物團體接走 稍後安排領養
兩狗昨由動物團體「浪浪之家」接走,稍後安排領養。同場的北區區議員劉鎮海向本報表示,現場所見木箱衛生惡劣,食水髒如「坑渠水」,兩狗雖未有明顯健康問題,但精神十分繃緊,認為靠愛協督察主觀判斷可能成執法漏洞,盼政府盡快修例清晰界定虐畜定義。
《香港動物報》昨報道,餐廳負責人稱兩狗是前員工遺下,因怕亂跑咬人故放在木箱,有街坊稱兩狗已在木箱生活兩年,但見過工人帶狗散步。
虐畜修例抽起 環境局:盡快敲定
劉鎮海表示,曾向愛協查詢為何不屬虐畜,有職員向他稱因很多時蒐證後未能檢控入罪,故或先處理更緊急個案。愛協昨回覆本報重申,早前到場未見污水,呼籲義工盡快帶狗接受獸醫檢查,如證明曾受不恰當對待,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中「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可報警。愛協強調無執法權,只能輔助部門執法,就有關個案已要求漁護署介入。漁護署回覆,沒接獲任何相關求助,但據署方了解,警方與愛協已跟進事件,如有需要署方可提供意見。
政府2022年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建議向動物負責人施加「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福利需要,包括合適飲食及環境等,惟該法案一再延遲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上月再從立法會議程抽起。環境及生態局回覆稱,有需要就部分建議再諮詢持份者,整理後會盡快敲定和完成法例草擬。
議員倡參考事件審視修訂
愛協盼當局盡快修例,令其可做出具法律效用警告及即時救走動物,防止悲劇。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今次事件顯示單靠水、食物及空間判斷動物有否受虐,可能有灰色地帶,政府可參考今次事件審視修例內容,盡快完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