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擬去年制定 港協管治手冊料9月公布
【明報專訊】因應審計署建議,港協最初擬於去年第三季完成檢討體育總會管治狀G與制定「機構管治手冊」,特首李家超昨稱今年內會公布相關檢討結果。據本報了解,相關小組今年上半年已向港協提交檢視報告與建議,預計連同管治手冊內容於9月公布,內容涵蓋執行委員會選舉及運動員選拔等,有關的大方向原則將適用於各體育總會或機構。港協暨奧委會回覆本報表示,企業管治部門已完成撰寫「機構管治手冊」,稍後將公布詳情。
《審計報告》2020年提出港協管治問題,包括未列明運動員選拔準則和上訴機制,港協同年組成「獨立督導委員會」督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檢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並提出建議;義務秘書長楊祖賜上周稱,9月後會交代檢視企業管治方案。據悉,小組今年上半年已向港協提交報告,再轉交政府,料需由各持份者檢視,確保適用於各總會或機構,才會確立公布日期。
消息:涵蓋大原則 非針對個例
小組由3名全職員工組成,消息人士表示,由於人手有限及工序複雜,需與近80個體育總會或機構逐一會面,再因應各自情G調整手冊內容,故工序「較費時」,亦「不能心急,需小心謹慎」。據了解,機構管治手冊涵蓋大原則,包括組織架構、執委會年期及選舉制度、運動員及教練選拔與訓練等。近日泳總制度被指不公,消息稱,手冊並非針對個別事件,只循「大方向」就總會與屬會制度提出建議。
李家超:同意體育會就比賽安排定資格
游泳港隊前代表方力申旗下一名9歲泳手,一度因泳會級別被拒參加錦標賽,港協今與泳總開會商討,檢視現有屬會制度及相關安排。被問到需否改善屬會三級制、泳總會長王敏超兼任港協副會長會否出現「自己管自己」,李家超昨稱,同意各體育會需就分配資源和安排比賽制定資格及規則,若發現需改善,應以務實和負責任態度處理,希望泳總會見港協及相關代表時務實處理。
實政圓桌田北辰稱,文體旅局去年稱同年第三季完成體育總會檢討,其後一再延遲,對此百思不得其解,但認為「遲做比不做好」。他認為港協的改善方案要以「人人平等」為原則,確保總會公平分配資源,政府也有責任監管,確保公帑妥善運用,如果方案沒有大改變,可能給公眾無心檢討的負面印象。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