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錄影會面 屠龍隊長:同謀主導殺警,為錢投其所好 昨稱由動武警提問 不記得有否威嚇送內地
【明報專訊】「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殺警成首宗《反恐條例》案件,昨於高院進入第18天審訊。庭上播放隊長黃振強遭受警員動武後的錄影會面片段,他向警員解釋與涉案同謀吳智鴻的信息往來時,強調殺警計劃由吳主導和預備槍械軍火,黃自稱不知情和沒參與,而吳欲教唆慫恿他成為槍手;黃自言一直「拖住佢、呃佢」及敷衍對方,他「投其所好」只為取得資金,並不想加入對方。
因7?21「公海群組」結識
已認罪的黃振強於2019年12月8日被捕遭警方使用武力,其後提供手機密碼。控方昨日播放他當晚與警方約98分鐘的錄影會面片段,黃當時稱不需律師陪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員戴明德,根據黃與「鴻仔」(即吳智鴻)的Telegram信息逐一提問(見表)。黃形容吳身高一米七,年約23、24歲,戴眼鏡、留長髮至可紮辮,從事水喉工程,兩人因7.21元朗事件而在「公海群組」認識。
稱小隊「只想上鏡頭」驚死
黃在警員詢問下表示,吳智鴻給他援助金參與和理非的活動及請吃飯,他們也有通電話和見面;吳早在同年7月計劃殺警,告知他將取得軍火,並邀請他試槍,但他一直拖延和欺騙吳。黃提及,11月區選前有另一示威隊伍「V小隊」擬殺警,吳為免被誤會是該隊,不欲在區選前行動。同時,黃稱屠龍小隊只「想上鏡頭」和破壞中資店舖,黃認為吳資助小隊是想藉他們當「打手」殺警。吳在信息指已準備槍支及遙控引爆器,只欠炸彈,槍手另涉案候判故想盡快殺警。
當吳講到槍械,黃稱表面上回應「好正」,但僅是說笑及想取資助,他沒想到吳「蟒u」。黃又說「唔想掂呢洁v,憂受軍火牽連並「擔驚受怕」,他擔心見到槍手容貌後會被「滅口」,於是敷衍吳。吳部署行動由屠龍小隊引警方到場,利用小炸彈嚇警員靠近大炸彈,有槍手在高處掃射。黃向吳提過不想槍手射傷小隊,因為他們「驚死」,吳建議「狗(警員)人分隔」就開槍。
辯方質疑掩飾證供矛盾
代表首被告張俊富的大律師李國輔表示,黃振強在錄影會面清晰說出涉案地點和糾正警員,而黃仍然維持在庭上說法稱當時狀態慌張混亂,旨在掩飾證供有矛盾,藉此欺騙陪審團;黃振強否認。李引述黃投訴過有警員威嚇他,指「你信唔信8.31有死人,掟晒上挪亞方舟呀,掟埋你上去呀,可以送你返上大陸,你大陸仔儦嚏A你大陸係咪有親戚?」黃回答不記得,但承認戴明德是對他動武的警員之一。審訊下周一(20日)續。
【案件編號:HCCC 164/22、255/23】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