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撤捐器官登記 設計師刑珚o成
【明報專訊】政府2022年起研究與內地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及後本港取消器官捐贈宗數急增。47歲設計師涉盜用他人資料取消登記,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兩項刑事損壞罪成,還押候判。裁判官批評,被告重複以假資料取消器官捐贈,與滿足好奇心毫無關係,亦無助鼓勵器官捐贈。裁判官認為被告自辯矛盾,裁定無合理辯解下誤用器官捐贈系統,會考慮判監。
辯稱找疏漏 官:從沒報政府
控方案情稱,被告霍英圻2023年5月在家利用「林立基」和「曾子晴」等姓名取消器官捐贈,並使用10個不同的身分證號碼嘗試取消登記。被告於錄影會面和庭上自辯稱,對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有興趣,一時好奇而隨機輸入資料,旨在找出系統問題待政府改善,與有意捐贈器官的人分享資訊。
裁判官崔美霞裁決稱,被告供稱想了解器官捐贈系統如何運作,卻進入取消登記而非登記捐贈的頁面,並不斷輸入虛假資料,與鼓勵旁人登記捐贈之目的背馳。
崔官表示,被告不具備測試系統的知識和能力,只是不斷入假資料,持續輸入10個身分證號碼,試圖令系統接納;此測試方法不具科研性,顯然只想窺探取消登記的核實方法,不會為器官捐贈帶來正面幫助。
崔官強調,真正想取消器官捐贈的申請人,不會刻意輸入10個身分證號碼,被告的解釋有違常理。對於被告供稱,想找出系統缺陷,
崔官續反駁被告完成申請後從沒將相關問題告知政府和衛生署。崔官提到,被告聲稱隨機輸入資料,卻利用曾姓友人真名測試,明顯不是隨機行事,裁定兩罪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求情和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ESCC 26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