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網盟:評估裁決執行方式 林定國:將促網絡商移除內容
【明報專訊】上訴庭昨在判辭表示,頒發《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有助說服網絡供應商刪除有問題(problematic)的影片,因片段多數由匿名用戶發布,當局難以檢控所有人。律政司長林定國昨表示,政府下一步會依據法庭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溝通,請求或要求他們移除相關內容。代表Google、Meta、X與蘋果等科企的亞洲網路聯盟(AIC)表示,將評估裁決的執行方式及對企業的影響;又稱相信自由開放的互聯網是香港銳意成為國際創科中心的基礎。
違禁令32影片 至昨晚27段未下架
法庭禁制令附上32條網址,內為32段《榮光》相關YouTube影片,包括《榮光》MV和二次創作版本等。截至昨晚9時,27段影片未見下架,當中23段可公開瀏覽。
上訴庭在判辭解釋,透過網路供應商下架影片是較有效做法;儘管網絡供應商沒有參與本案,部分公司已表明若法庭頒令,將配合政府要求。被問若網站不下架,政府會否「封網」,林定國重申判辭指網絡供應商已公開其內部政策,並願意遵從法院命令,故無理由懷疑他們會言而無信。
湯家驊:違禁令屬藐視法庭 不等同犯國安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違反禁令屬藐視法庭罪,不涉刑事罪行,亦不等同干犯國安罪行,但不排除可分別被控。被問到個人聆聽《榮光》會否違反禁令,他稱禁令針對的是禁令上提及的4種行為,與所有其他行為無關。湯家驊又說,禁令沒有域外效力,能否提控取決於涉事公司或人是否在港;相信網絡供應商可限制在海外上載的違禁影片無法在港上下載。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