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殺女童在華家屬或出席量刑宣判 兇手「喬丹申請」被駁回 量刑日下周落實
【明報專訊】本那比13歲女童遇害案罪成被告早前提出「喬丹申請」(Jordan application),以審訊超出30個月限期為由要求中止法律程序,卑詩省最高法院昨日駁回申請,量刑日期將於下周二確定,控方要求預留時間讓受害者家屬從中國來加拿大參加量刑宣判。
代表被告亞里(Ibrahim Ali,圖)的辯方律師麥卡洛(Kevin McCullough)昨日在庭上作最後發言時指,法官不應依賴控方提供的零碎資訊來作出有關延誤的裁決,而是應該檢視案件審訊過程的完整紀錄,「控方提供的資訊不準確,也沒有描繪出審訊過程的全貌,法官應該忽略控方所有涉及延誤計算的空洞意見。」
麥卡洛又指自己並沒有參與訴訟程序首23個月的工作,因當時仍是由亞里的前任辯護律師負責,他在該團隊於2020年8月因日程安排衝突,申請推遲亞里一案審訊被拒而辭任後才接手,並稱在接手前不清楚案件進展,「這案件從法官沒有批准延期,導致前任辯方律師退出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失敗。」
身穿橙色囚衣的亞里昨日透過視象參加聆訊,在辯方完成最後發言後不久,法官伯納德(Lance Bernard)宣布駁回其申請,並稱會在稍後公布有關理由。早前被判一級謀殺罪成的亞里,量刑日期將於下周二聆訊中確定,他面臨終身監禁及最少25年不得假釋。檢控官波特(Daniel Porte)要求法官預留充足夠時間讓受害者家屬從中國來加拿大參加量刑宣判。
案發於2017年7月,一名13歲女童的屍體在本那比中央公園被發現,亞里其後被控一級謀殺罪,經過約3年的審前程序,審訊於去年4月5日正式展開,亞里提出無罪抗辯,審訊歷時約8個月,最終陪審員在退庭商議不足24小時後裁定亞里罪成。
案件審訊多次由於各種原因延誤,包括被告的精神和身體健康狀況、專家證人死亡、陪審員感染新冠及其他疾病,以及辯方律師收到暴力威脅。
麥卡洛在去年12月11日提交的上訴通知中,指摘法庭對亞里及辯方律師有偏見並嚴重影響審訊,又指法庭未能因應「明確而具體的威脅」,妥善解決針對辯方律師的安全問題。
此外,麥卡洛提交了「喬丹申請」要求中止法律程序,讓亞里毋須量刑即可獲釋,理由是其當事人由被控至審訊結束之間相隔太長時間。加拿大最高法院於2016年在「R v. Jordan」案件中作出裁決,訂明案件的審訊期限為30個月。
麥卡洛稱在審訊結束時其當事人已被拘押63個月,是加拿大最高法院規定標準的兩倍多,而案件大部分延誤是由於法院管理不善及控方「擠牙膏式」披露資料造成。但檢控官波特將延誤主要歸咎於辯方及各種特殊事件包括新冠大流行,又指審訊由於亞里的健康投訴而多次暫停,辯方在審訊前及審訊期間也提交了數十份申請,若扣除這些事件只需約25個月即可結束審訊,在加拿大最高法院訂立的期限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