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ser 7電擊槍經實測過關 省府批准全省警局使用
【明報專訊】卑詩省政府批准全省各個警察機構使用Taser 7電擊槍,作為執法時的低殺傷力武器。經過徹底審查和實地測試,專家確認該電擊槍效能優良,且不會對人員造成重傷。這類低殺傷武器已在全國多個省份獲批使用。
卑詩省府昨日發表聲明指,圍繞Taser 7電擊槍的功能和安全度,一個跨專業工作小組審查討論了一系列專業知識和觀點,一致建議對其進行實地測試。
獲得省警務總監的授權後,實地測試於去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進行。參與人員包括來自加拿大皇家騎警E部門,以及溫哥華、維多利亞和滿地寶 (Port Moody)警察局的警員。監測結果顯示,Taser 7 具備優良效能,以及沒有任何有關受測試者、警員或旁觀者嚴重受傷或死亡的報告。
聲明續指,工作小組提出多項條件,以確保卑詩省所有警察機構更新培訓計劃,並調整內部政策和程序,以符合省府使用電擊槍這類武器的標準。
省府表示,Taser 7電擊槍已正式獲准在卑詩省使用。加拿大多個省份早已批准警察機構使用這款低殺傷力武器,包括:安省、魁省、諾華斯高沙省、紐賓士域省、沙省及阿省。
省府還說,該電擊槍具備多項主要和增強功能,例如如果首次發射失敗,第二次發射時毋須重新裝上新卡匣;增添短程射擊選項;雙雷射瞄準器,以提高準確度;發射前發出訊號,以警告涉事者;改善資料收集和上傳功能,減省警員上傳證據的時間,並降低警察機關的相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