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前悉新星結業 旅監未公布 稱正按程序跟進不宜評論 議員斥失職促交代
【明報專訊】新星旅遊有限公司(新星旅遊「搵房2」)宣布前日起停業,旅遊業監管局昨回覆傳媒查詢確認,本月9日、即兩周前的農曆年三十已收到新星旅遊提交有意停止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的通知。旅監局截至昨日共接約140宗市民查詢或求助,涉款共約36萬元。多名立法會議員認為旅監局太遲公布消息,其中新思維狄志遠稱,公司早已表明倒閉,「愈遲(公布)就愈多受害人」,斥旅監局「失職」,認為須交代。
旅監接140宗求助 涉款36萬
本報向旅監局查詢為何未及早公布,獲回覆稱正按《旅遊業條例》及既定程序跟進事件,現階段不宜就個案評論。根據旅監局「旅行代理商牌照登記冊」網頁資料,截至今晨零時,新星旅遊牌照仍顯示「有效」。
旅監局回覆本報查詢稱,正按《條例》處理新星旅遊「搵房2」牌照事宜及受影響旅客個案,外遊旅客如持有蓋上旅遊業賠償基金印花的外遊費收據,並因持牌旅行代理商倒閉而損失外遊費,可向旅監局申請特惠賠償,賠償金額最高為損失外遊費90%。旅監局又稱,如有任何涉嫌違反《條例》或其他法例,會按程序調查,並與其他執法機構保持溝通跟進;旅監局亦與消委會緊密溝通。
市民吳先生本月5日向新星旅遊「搵房2」購買兩套赴澳門的酒店連金巴套票,金額1098元,他透過轉數快向旅行社付費後,獲對方電郵回覆附有旅監局「電子印花」的單據,他前日向酒店查詢,發現旅行社未有訂房。吳表示,前日才知旅行社結業,認為旅監局應一早公布,讓他起碼有機會親自向旅行社查詢後續安排,現時旅行社已「人去樓空」,他只可向旅監局投訴,等待進一步消息。
新星收錢未訂房 顧客:早公布可親自詢問
狄志遠認為,相關旅行社表明倒閉旅監局即可公布,現時是「太遲」,旅監局有責任維護消費者權益以提醒消費者盡早處理已購產品。而今次事件中,狄認為旅監局作為監管機構屬「失職」。
選委界議員江玉歡亦認為旅監局「一收到(停止經營)申請就應該立即公布,不可以不公布」,若旅行社宣布了某日結業,理論上不應再銷售產品,否則不知情者有風險蒙受損失。她認為,旅監局應要有機制確保旅行社宣布結業後不再兜售產品,「因為旅行社是否能夠履行承諾,已成疑問」。至於有市民稱向酒店查詢後發現旅行社未為其訂房,江認為涉否欺詐要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田北辰:關鍵在本月9日後有否收新客
實政圓桌田北辰認為,問題關鍵在新星旅遊「搵房2」本月9日後是否仍有收新客,如有則或涉故意欺詐,執法部門需跟進。
新星旅遊「搵房2」宣布結業後,facebook專頁仍運作,有網民留言問是否「結業」,仍獲回覆會提供「澳門3天2晚酒店套票促銷」資料,相信屬系統自動回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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