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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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花逾萬元買來失車 車遭警方扣押錢勢難追回

[2024.02.17] 發表
加迪米向傳媒講述被騙的經過。

【明報專訊】安省貴湖(Guelph)的一名男子在Facebook Market花1萬多元買了一輛二手車,卻不知這是被盜車輛,警方扣押了這台車,該男子很可能要不回買車的錢。警方提醒準車主,買車時一定要賣車的車主提供「二手車信息包裹」(Used vehicle information package),核查車輛信息,對方不能提供就不要買,而這是法例規定的二手車買賣條件。

加迪米(Omid Ghadimmi)大約3個月前從伊朗移居貴湖市,和他的母親生活在一起。他們在Facebook Marketplace上找到了一輛很不錯的二手2015款本田(Honda)CRV。2月初他們去了密西沙加,與賣家溝通並試駕,最終賣家以1.15萬元把車賣給了他。賣家給了他一份CARFAX的報告和兩把車鑰匙。

在為這輛車辦理好保險後,加迪米帶着所有文件去安省服務局(Service Ontario)「上牌」。他說:「一切都很順利,他們說要檢查車輛識別碼(VIN),之後就告訴我們不能給這輛車上牌,我應該去報警。」

加迪米開了車去報警後,警方告訴他,這是被盜車,必須扣押。他回憶說:「他們告訴我,我買了一輛被偷來的車。」

貴湖警隊發言人特雷西(Scott Tracey)表示:「很遺憾,這輛車是被盜的,警方現時要拖走了這輛車並扣押,然後應該歸還給車主。當然,調查將會繼續進行,並試圖追蹤到賣車的人。」

特雷西指出,此案涉及跨司法管轄區的問題,因為這輛車是在多倫多被盜、在密西沙加出售、在貴湖被扣押。

受害人須自行透過民事追討

如果買家想要回1.15萬元,那將是民事訴訟。特雷西說:「在這種情況下,拿回這筆錢可能不是警察的事。如果賣家身分被確認,我認為那個人會面臨刑事指控。但這(追討)也是一個民事問題,必須由受害人追究。」

警方建議所有購買二手車的人都應該確保自己收到「二手車信息包裹」。特雷西說:「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法》的規定,任何出售二手車的人都必須購買該包裹,並將其提供給買家。如果有任何未償留置權或類似的事情,就可以確認車主是誰。本案中賣方沒有提供這個『包裹』。」

加迪米認為自己太輕信別人了。他說:「我忽然失去了所有的錢,我是受害者。這是我人生中最慘痛的經歷,我該怎麼辦?」

他試圖聯繫當時賣車的人,但是賣家「拉黑」了他的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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