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取消沒收到改行程機票 3客被困阿魯巴 靠仲裁庭獲賠
【明報專訊】3名預訂了前往溫哥華航班的乘客因被困在「阿魯巴」(Aruba),於是透過《航空乘客保護規定》(APPR)向加航(Air Canada)索賠﹐但不得要領﹐便通過卑詩省民事仲裁庭索取賠償﹐並取得部分成功。
Huibert Visscher、Sandra Broenink和Sofie Visscher預訂了從阿魯巴到溫哥華的航班。行程中要在夏洛特(Charlotte)和多倫多停留,最後一段則是由從多倫多飛往溫哥華。
不幸是,由於多倫多一場暴風雪,加航不得不重新安排三人從阿魯巴到溫哥華的另一航班,這次是在芝加哥和西雅圖停留。但3人表示,儘管被重新安排行程,但他們沒有收到修改行程後的機票,因此他們被困在阿魯巴,直到能夠預訂新的航班為止。
3人原計劃於2023年3月3日啟程時﹐加航突然取消了他們從多倫多飛往溫哥華的航班﹐並通過電郵通知他們有關變更。
3人安排入住一家酒店。第二天,3月4日,乘客返回機場,但聯合航空無法為他們修改後的行程辦理登機手續。他們又無法與加航聯繫解決問題。直到3月6日﹐3人才能離開阿魯巴,於3月7日凌晨抵達溫哥華。這意味着三人到達目的地的時間較原來計劃遲了62小時29分鐘,相較他們修改後但未成功的行程亦遲了41小時39分鐘。3名乘客根據《航空乘客保護規定》(APPR)向加航索賠3,000元,並要求額外的2,816.24元用於酒店、交通和食品的費用﹐但未能成功﹔相反卑詩省民事仲裁庭批准了部分的索賠。
仲裁庭判決書指出﹐加航表示,其法定義務僅限於重新安排乘客從多倫多飛往溫哥華的替代航班,但它並未做到這一點。儘管此事件中的三位當事人在《航空乘客保護規定》中沒有索賠成功,但他們因加航的過失而導致的費用則得到賠償。
仲裁庭表示﹐由於加航違約是由於未能正確發放修改後行程的機票而引起的,因此須負上賠償責任。3人獲得2,042.99元,其中包括損害賠償和仲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