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警「放蛇」 10店賣防熊噴霧違規被罰
【明報專訊】溫哥華警局早前派出臥底到市內多間商店購買防熊噴霧,以查看商戶有否違反市府新推出的附例,最終發現10間商店未有遵守規定並處以2萬元罰款。
溫市警發言人維辛廷(Tania Visintin)昨日表示,警員於去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偽裝成顧客,前往市內28間商店購買防熊噴霧,當中有10間商店被發現違反市府新推出的附例。
有關附例禁止商戶向任何19歲以下或未能提供身分證明文件的人士出售防熊噴霧,商戶也必須將防熊噴霧存放在已上鎖的位置,並保留所有銷售紀錄。
維辛廷指10間違規商店都未能記錄所有銷售情況或保留相關紀錄,因此向這些企業處以2萬元罰款,「事件牽涉公共安全及保護年輕人,令人擔憂的是,警員到訪的企業中有超過三分之一都違反了附例。」
維辛廷指行動結果反映有需要加強教育商戶以遵守新附例,並補充指警方在行動前已主動聯絡逾60間企業,以提供有關新附例的資訊及教育。
雖然民眾可以合法擁有防熊噴霧,通常是戶外探險人士會攜帶,但當作為武器持有或用於刑事犯罪時即屬違法,溫市警也經常應對涉及使用防熊噴霧的商店搶劫及街頭襲擊事件。
維辛廷指溫市警在2018年至2022年調查了約3000宗涉及防熊噴霧的暴力犯罪,「我們特別關注年輕人攜帶防熊噴霧自衛的事件數量,包括在學校及社區中心等地點,因此我們與市府人員合作制定新附例。」
維辛廷補充指,有跡象表明附例正在產生積極影響,與2022年同期相比,去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涉及青年擁有防熊噴霧的事件減少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