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防極端言論 遊客批港不違法 被問外國收窄煽動罪 鄧炳強提羊村案稱控風險
【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諮詢展開逾一周,其中建議擴大「煽動意圖」罪定義,如意圖引起港人或內地居民間仇恨或敵意,有可能違法。近年不少內地人在社交媒體批評香港,立法後遊客需否小心在港言行?律政司長林定國稱不論是否遊客,每天均有人對本港事情表達不開心和不滿意見,「(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都有,我亦有瀏覽很多」,而實際環境不曾啟動相關條例控告。林稱鼓吹及發表「極端言論」才屬違法。
明報記者 施晉宇
林定國及保安局長鄧炳強昨在政總接受傳媒訪問。對於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早前提到,很多國家已陸續收窄或廢除煽動罪,鄧炳強稱當局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曾以煽動意圖罪檢控,舉例羊村繪本案,認為立法是必須的,需能管控本港風險。
被問到港府煽動意圖罪有否研究外國做法,鄧炳強稱原有刑事罪行條例早已涵蓋煽動意圖,將來立法需能管控本港風險;舉例在羊村繪本案,法庭裁決稱散播謠言、錯誤信息或虛假資料文宣,令人不再相信甚至憎恨政府,導致嚴重社會動盪和混亂,可威脅國家存亡、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屬嚴重情G。
林定國則稱過往案例顯示,被控告或定罪者涉及極端言論,包括鼓吹和煽動獨立,挑動別人仇恨,破壞本港憲制秩序,且無事實基礎,屬例外及極端的情G。
信外媒不造謠毋須擔心 諷刺漫畫「難一概而論」
至於獲外國政府資助的媒體,其報道會否觸及「間諜活動」罪,林定國稱不論本港或外地傳媒均有「基本的道德水平」,即使無相關法例,相信不會刻意發布假消息、說謊甚或危害國安,新聞工作者毋須擔心,「除非你說我的假設是錯誤」。不少議員或評論員均會在報章或網上批評施政,另有創作人以漫畫諷刺時弊,被問到會否引起對行政或立法機關產生憎恨,鄧炳強稱難以一概而論,主要參考法律原則和條文,以及過往案件。
劇團表演危國安? 林:須防煽推翻制度
去年《施政報告》提到要警惕「軟對抗」暗中作亂,被問到將來涉及思想上對國家不滿,甚或觸及文化安全的劇團表演,會否構成危害國安,林定國否認23條會限制思想自由,稱「每個人的思想自由我們控制不了」,惟須防範煽動性及與《基本法》最根本性條款有衝突的言論,舉例煽動推翻現有制度,《港區國安法》本身也不容許。但他強調港府抱從善如流態度,聽取市民大眾就施政發表的意見。
被問放寬遊行 鄧:立法前後權利保障無分別
國安法2020年生效後,本港公眾遊行及集會數量銳減。被問到23條立法能提升國安保障,當局會否放寬七一遊行及批准爭取普選等民主訴求,鄧炳強稱不論立法前後,遊行集會均受《公安條例》規管,強調相關權利保障無分別;當局會考慮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國安等,決定是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如有需要或要求參加者掛頸繩等條件。
林定國早前受訪時,提及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適用於23條;惟延長羈留期限等權力則未涵蓋。林定國昨稱,實施細則涵蓋搜查等操作,而直接觸及被捕人權利,料會在主體法律內清晰規範。去年,歐洲人權法院阻止英國將尋求庇護者遣送盧旺達,被問到日後會否由獨立機構監管23條檢控工作,林稱英國情G不能與本港類比,而本港已有司法制度把關。
(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