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狗頭賣鴨肉」 穗食店罰萬元
[2024.02.04] 發表
廣州市一餐廳因「掛狗頭賣鴨肉」,被廣州越秀區市監局罰款1萬元(人民幣,下同)。「信用中國」網站近日貼出的處罰內容顯示,群眾舉報桂鄰妹桂林米粉(總店)出售狗肉,懷疑商家提供的狗肉是未經檢驗檢疫的非法肉源。
廣州市監局調查後發現,店方在微信小程序「桂鄰妹+」上架銷售的「桂林靈川狗肉¥128.00/1斤」實為用鴨肉加工烹飪製成,原材料不涉狗肉,構成經營攙假攙雜食品的行為,遂責令當事人改正,沒收違法所得652元、罰款1萬元。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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