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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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焦慮症升中女生家長投訴課程安排不當 卑詩校區被裁賠5000元

[2024.01.04] 發表
卑詩人權審裁處判本省一校區給患焦慮症女學生賠償5000元。圖為審裁處於溫哥華的辦公室。(加新社)

【明報專訊】卑詩一校區遭本省人權審裁處裁定需給一名患有焦慮症升上中學的女生賠償5000元。學生的家長投訴校區就該女生有關語文課程的安排上不當。

卑詩人權審裁處副主席庫西諾(Devyn Cousineau)於裁決中指,認為被投訴的校區沒有採取合理的措施去調查和處理當時轉校女生的焦慮。

該名13歲女生於2018年秋季轉到本省一校區的中學,其家長於2020年向人權審裁處投訴,指控該校區在安排女生入讀語文課堂的做法,引致她的缺陷惡化並削弱她接受教育的能力,這構成歧視該女生。

事源學生小學修讀一個獨特語文課程,但升上中學後,基於該類課程收生不足而未能開班,該女生便需入讀一般語文中學課程。

審裁處認為校區在安排學生入讀一般語文班不構成歧視,但處理手法則多方不當。

裁決指該學生的焦慮程度在她進入更高級語文班而加劇,因後者程度較深,而一名不提供支援的教師也使她壓力上升,「毫無爭議的是(中學老師的)教學風格著重記憶和測驗,對於在小學時以『遊戲中』學習的該學生而言,這是一大改變。」

審裁處指當學生家長曾在2019年就上述關注向校區提出,但校區沒有合理地回應,裁決指家長曾將該學生獲診斷和學校對其造成影響的相關事實提出。

學生家長指發現少女的病徵包括長期疲憊不堪,又拔掉自己眉毛來處理壓力。雖然家長曾就少女的問題在2019年4月告知學校輔導員,但對方直接與學生談話後便沒有採取進一步措施,又指學生沒有問題。

庫西諾亦指,就學生出現病徵的資料,理應足以促使學校進行調查,去找出什麼引致學生出現病徵,並提出適當的支援和配合來確保她能夠平等地接受教育,「未能做到這一步,以我看法是不合理的。」

庫西諾續指她亦不接納,只因一個患有焦慮症的13歲孩子說自己「很好」,學校便再沒有責任。

事件所涉及校區、學校和學生身分都獲保護而沒有公開,裁決只提及該女生在幼稚園級時已獲診斷患有焦慮症,並從七年班開始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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