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有遮光簾被罰款 華裔業主未獲法庭平反
[2023.12.23] 發表
【明報專訊】卑詩一名業主就露台的遮光簾被罰一事跟物業管理公司打官司,事主指該遮擋太陽光設備是他買入單位之前由開發商安裝的,因此要求審裁處裁定他可獲退還3200元違例罰款,但事與願違。
根據卑詩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簡稱CRT)周二在網上發布的判詞,違規的遮光簾是安裝在樓上鄰居陽台底部,物業管理公司認為,該裝置是對公共物產的改動,除非得到四分之三業主同意,再獲物業管理公司授權,否則此舉屬違例。
事主戴先生(Edward Tai,譯音)稱他遷入時單位露台的遮光簾已存在,這是向他出售該物業的開發商安裝的。判詞則指出其他樓層露台沒有類似裝置,無證據證明該遮光簾是由開發商安裝,亦無相關安裝紀錄,故裁定針對戴氏違例的罰款,做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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