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AI規管法案達協議 全球首部
禁對人作分類生物識別 違規企業可罰7%收入
在經過3天約37個小時馬拉松式談判後,歐盟上周五(8日)晚達成具人工智能(AI)立法里程碑意義的臨時協議,包括規管執法部門如何使用AI驅動的監察攝錄系統,怎樣安置於關鍵基建,以及監管聊天機械人等生成式AI系統等。該法案將成為全球首部AI領域的全面監管法規,有望成為風險分類、提高透明度及處罰違例科企等最全面的監管AI全球規範定調。
許多人擔心急速發展及日益普及的AI技術在帶來實惠之餘,潛存社會風險。多國政策制定者既擬管制,亦希望維護AI初創企業,科企則致力爭取較寬鬆的措施。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和27個歐盟成員國的代表,上周三、四聚首布魯塞爾,在經過近24小時的辯論和近15小時的談判,終於在上周五晚接近零時達成監管AI的《人工智能法案》(AI Act)臨時協議。
除打擊恐襲罪行 不得用於侵私隱
議定的內容將規管生成式AI工具,諸如OpenAI的聊天機械人ChatGPT、Google的Bard等,在不扼殺發展可能下,遏止潛存偏見、侵犯私隱與人權等問題。另外又訂明,禁止出於政治、信仰、性取向和種族等敏感特徵,對人作出分門別類的生物識別掃描。除非是恐襲之類的意外威脅、警方需要搜尋受害人(例如被綁架者)、出於嚴重罪案檢控(例如追蹤謀殺犯),否則不得使用侵犯私隱、人權的AI技術。關於要多大程度限制使用實時生物識辨工具,爭拗最為激烈。最後正反雙方同意,在有條件下限制於公共空間使用。
平衡保障企業及個人權益
考慮到AI系統用於一般用途情G及一般用途AI技術可能衍生高風險系統的情G,《AI法案》將規管「基礎模型」(foundation models)從而保障大眾權益。科企要打入歐盟27國做生意,推出如自動駕駛汽車、醫療儀器等存在高系統性風險的產品前,須簽署自願行為守則,與歐盟委員會合作減低風險。此外,用家有權提出投訴。當局可依據違例情G和企業規模,對違例企業罰款最高達3500萬歐元(逾2.9億港元)或全球收入的7%。
歐盟內部市場與服務專員布雷頓(Thierry Breton)昨天(9日)凌晨發表聲明,表示這項協議在促進創新與保障企業、個人權益之間取得了平衡。他在社交平台發文說:「歐盟成為第一個為AI使用設立明確規則的地區。《AI法案》不僅是一本規則手冊,也將成為歐盟初創企業和研究人員引領全球AI競賽的助推器。」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表示,AI法案將有助科技發展而不會威脅人民安全和權益,這是「你們可以信賴的獨特AI發展法律框架」。
有關方面未來將繼續討論細節、敲定用語,趕在歐洲議會明年進行法案表決,連同各成員國的確認程序,預計最快可於2025年生效。
(華盛頓郵報/彭博社/路透社/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