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首查大學 指中大外判管理差 回應只查一校 署方:向採選擇方式
【明報專訊】審計署首次獨立成章審核大學,受查對象是中文大學。報告列出中大管理由外間機構經營的餐廳、書店、超市等項目的「罪狀」,當中指校方在招標無依足程序,包括有一間書院的3間餐廳,有兩間未招標獲續約兩次;又說校內便利店無牌售賣食物、餐廳讓街外人光顧違規,更稱實地視察發現餐廳對出地上有煙頭、書店有售玩具、超市把貨物存放店外等。對於審計署只針對中大而無審計其他大學,審計署回應「一向須以選擇方式進行審計」。
翻查審計署網頁,該署從未就個別資助大學發表衡工量值報告,過往審核教育機構僅見香港演藝學院。最近10年亦曾審核職訓局及教資會。本報向審計署查詢,為何未一併調查本港其餘7間資助大學、挑選中大原因,署方昨回覆部門及公營機構眾多,「一向須以選擇方式進行審計」,今次的中大審查項目同樣按此機制定出和策劃。
中大稱配合結果實施建議
中大校董兼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不認為報告針對中大,但認為一刀切不准餐廳服務中大以外的人是不切實際。本報向中大查詢有否認為審計報告有不當或不公道的指控,校方稱同意配合審核結果,並陸續實施相關建議。
指餐廳沒招標 無告示禁外人
昨發表的審計報告,審核中大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不包括教研設施),臚列多項不當情G(見表)。報告提到,中大一間書院就3間餐廳3次招標,無依循中大招標程序,其中兩間餐廳未經招標續約兩次。署方建議中大校長應確保如不招標便需獲招標豁免,亦可參考政府《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的正式指引及程序。中大昨晚發稿稱,已啟用電子採購系統,將推數碼投標。
便利店無食牌 書店無國安指引
審計報告又提到,今年5至8月實地視察中大29間餐廳,當中13間沒張貼告示表明餐廳只招待中大生或教職員,又說有3間餐廳通過第三方外送食物平台,為中大校園範圍外的地點提供外送食物服務,顧客不止中大生或教職員。署方亦稱,校內一間便利店無領食物業牌照卻於店內即場配製並向顧客出售食物,建議確保膳食供應商須領有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才可賣相關食物。
報告又提到,中大沒就書店的營運發出任何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指引。中大稱,所有合約均已列明營運者須遵守香港法律,而書店由中資的商務印書館營運,校方將盡快修改條款,明確納入《港區國安法》。
中大近月出現校政風波,包括校長段崇智續任安排、立法會近月修例削減中大校董會校董人數等。審計署今年4月開始審查中大,鄧家彪不認為審計署針對中大,稱署方過往都有獨立審計資助機構。他建議校董會討論報告內容,他亦將繼續跟進校方批出其他合約、採購時有否跟程序。
鄧家彪:禁外人不切實際
不過,鄧家彪稱中大是「山城」,部分書院食堂經營艱難,校方或因此給予經營者彈性,但強調「所有事有規有矩」,若需彈性處理,校方應先討論。至於報告稱中大餐廳服務校外人士,鄧說不少中大校友經常在周末與親友返校,校內亦有不少交流團、建築工人,若一刀切只准餐廳為校內師生服務是不符合實際。
中大聯書院學生會工作小組召集人羅竣彥關注報告稱校內有便利店未領牌賣食物,他說該店營業至深夜,便利不少晚上留校師生,憂承辦商資訊不足,盼校方助其領取所需牌照。他又認為,如不影響中大師生,應通融校外人士在中大餐廳用膳。
明報記者
(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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