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官聚焦政見否決財案立場 10被告自辯否認協議顛覆 部分被質疑騙選民
【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將於本周三(29日)結案陳辭。案中16人否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0人出庭自辯,分別為公民黨鄭達鴻、李予信、民協何啟明、施德來、人民力量陳志全、獨立參選的彭卓棋、劉偉聰,以及被歸類為抗爭派的何桂藍、鄒家成和余慧明。自辯歷時47天,本報統計法官向10名出庭自辯被告的發問內容(見表1),並整理被告對於關鍵議題的立場(見表2及另稿)。各人辯解會否獲接納,還看日後裁決結果。
明報記者 余卓祈 陳家怡
初選案是本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其中10名被告曾出庭自辯,其間主審的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和陳仲衡,多次介入發問,並與各被告對答。本報統計3名法官的提問,主要圍繞被告政見、政綱及對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取態,其中屬「抗爭派」的何桂藍最多被問及反修例運動,民協何啟明則被質疑反對中共。此外,鄭達鴻和李予信等供稱因應國安法實施,曾更改政綱,遭法官質疑欺騙選民。
官假設條件 測試會否否決財案
自辯10人來自不同政治光譜,控方指控他們參加初選,串謀取得立會過半議席後濫用議員職權,投票否決財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會和癱瘓政府運作,從而顛覆政權。根據統計,法官直接問其中9人會不會否決財案,提問次數達19次。各人態度各異,但一概否認存在顛覆政權協議。李運騰曾以不同條件測試立場,問假設無法實現「雙普選」,又或「五大訴求」不獲回應,何桂藍和鄒家成會不會否決財案。
控方證人區諾軒和趙家賢曾供述初選協調會議內容,10名自辯被告作供時,法官共24次引用控方證人的供辭查問,例如民協施德來稱無印象九龍東會議談及否決權,法官陳慶偉隨即引述區諾軒的證供,指說法與區諾軒不符。此外,控方將戴耀廷的「攬炒十步」文章納入初選計劃,法官共14次問被告是否提倡「攬炒」或如何理解攬炒,其中5次針對曾撰文講「攬炒」的余慧明。
官指政見無關案件
但問何桂藍有否反修例
雖然法官表明案件無關政治辯論,惟不少問題仍觸及被告的政見。初選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背景下促成,法官共13次問及反修例,要求被告解釋其政黨有否參與示威、為何提倡特赦示威者等。在陳慶偉提問下,何桂藍一度列舉「兄弟爬山」和「齊上齊落」等抗爭精神。
法官亦關注泛民政黨的取態,共12次質疑被告反對或攻擊中共,其中4次針對何啟明,李運騰質疑何主張「打倒共產黨」旨在反中共。此外,法官共11次質疑被告主張激起仇恨或癱瘓港府,如鄭達鴻作供時,陳慶偉質疑公民黨要求特首下台和拒絕任命終院首席法官,屬有意癱瘓港府。
彭曾倡否決 庭上否認稱「扮黃」
公民黨、民協二子和彭卓棋等競逐初選時,曾在政綱或論壇主張運用否決權,各人自辯則改稱不會或未必否決財案,但承認沒向選民交代政綱變化。法官共23次質疑被告誤導或欺騙選民,如李運騰質疑鄭達鴻未必跟黨投票,在公眾眼中或欠公信力;陳慶偉質疑彭卓棋使用選舉語言,聯同團隊串謀作虛假陳述,李運騰更質疑彭為取悅選民而「扮黃」。
刑事審訊講求敘事邏輯,法官共20次質疑或測試被告說法的邏輯,例如鄒家成供稱,財案撥款會反映「五大訴求」有否實現,故他採用五大訴求為唯一標準,審視會否反對財案通過。陳慶偉以自己領導2015年鉛水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為例,指調查委員會牽涉近百萬元開支,卻沒出現在財案項目中,質疑即使港府同意成立反修例調查委員會,亦不會在財案撥款中反映。另外,法官共12次表示本案不涉政治理論、辯論和歷史,李運騰曾打斷辯方對何桂藍的提問,稱法庭對本土派崛起歷史無興趣。
(初選案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