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國安案送內地審料不易發生 社會毋須太擔心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提出明年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被問到《港區國安法》案件可移交內地審理,23條案件是否同樣適用,保安局長鄧炳強昨稱,國安法第55條提到特定情G下啟用,如本港無法審理、涉及國際較複雜案件,或面對國家嚴重風險案件等,惟他相信不易發生,屬很嚴謹,故社會毋須太擔心。至於下月區選,他指已有足夠部署,有足夠方案應對不同事情,相信大致上也會穩妥進行。
鄧昨在now新聞台節目《大鳴大放》受訪,提到本港2019年經歷「黑暴」事件,案例和判辭均屬「獨一無二」,即使《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參考內地及外國法例,惟不會完全引用,需採納相對不同的法例。
指器官移植謠傳屬軟對抗
鄧提到坊間有人以軟對抗,煽動別人不信任中央及特區政府,如數月前器官移植被謠傳港人捐贈的器官均捐給內地,另有「黃店」貼滿標語燃燒對政府和國家仇恨。他指若越過法律界線,有證據就會起訴;對於有人「打擦邊球」,局方有必要讓市民知道軟對抗存在,不要跌入陷阱,如正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葧N是「叫人衝自己鬆」。
楊美琪:須加強公眾國安意識
昨在撲滅罪行聯席會議上,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指,參考案件判決發現危害國安分子善用不同媒介或手法散播失實信息,宣揚港獨或其他危害國安的主張,並經常以年輕人為煽動對象,故認為政府和社會各界需要加強公眾,特別是年輕人的國安及守法意識,防範危害國安思想在他們心中「萌芽」。
楊美琪期望參考案件,有助在社區推動國安教育,其中引述光城者和賢學思政為例,指兩宗案件共通點是涉在2019年修例風波後成立的激進組織,招攬年輕人加入,均透過社交媒體發布帖文等,鼓吹革命推翻政府。她引述法官在判辭稱,年輕被告案發時受社會氛圍和一些人誤導,對國家有嚴重錯誤觀感,產生進行流血革命的極端想法;故判處部分被告進入教導所,而年紀較大、參與程度較深被告則被判即時監禁。